-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4-0063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机关:山西省能源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2日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和《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49号),经各市初审、联合评审、网站公示和省政府审定,现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共143个项目、装机1477万千瓦,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开展前期工作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尽快组织项目法人,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组织实施。请各市能源局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衔接,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积极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各市能源局要建立项目月调度机制,明确项目各阶段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单位要按照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科学组织项目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做好建设和生产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全容量并网。
三、切实保障电网接入
电网公司要同步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衔接,与项目单位做好充分对接沟通,加快推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批复和配套接网工程的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接入流程,简化接入并网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时并网运行。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各地市能源局要牵头协调推进项目联合送出工程的建设。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市能源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调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平台和国网云平台填报进展情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服务,定期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并网的项目单位和当地能源局进行考核通报。
附件: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清单.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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