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法治工作灵魂
局领导发挥“领头雁”作用,以中心组专题学习、机关支部会领学的形式,加强和巩固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同时将学习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每月开展集体学习不低于2次,组织集中学习活动30余次。党支部结合文旅(文物)工作实际,常态化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以集体学习与实践学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全体党员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贯彻新任务、新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和外出参与培训等各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特别是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战略、新任务,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信念”,做到了“两个维护”。
(二)建立政策法规库,明确“普法责任清单”
梳理了近年来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政策法规,初步建立了文化旅游政策法规库。入库的法律法规有40个;标准规范238个;文旅规划22个;政策文件60个。将与文化旅游直接相关的17部法律纳入了今年的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
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责任人员,为普法奠定坚实基础。年初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建立了普法台账,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
出台了《关于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2023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计划》《2023年学法清单》《关于印发<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度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了主要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机关各项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普法责任制得到落实。
(四)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开展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工作
制定和实施了《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制度》、《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单位自身特点,一是大力开展“演艺+普法”活动,依托文艺团体组建普法宣传队伍,送戏下乡1000多场,精心举办“忻州市法治建设宣传教育专题文艺晚会”,通过插播法律知识、上演法治剧目的方式,使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开展“会议+普法”活动,制定了会前学法制度、会前学法计划,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并对新出台的《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组织了专题辅导和专业培训,目前全年的学法计划已全部完成;三是大力开展“培训+普法”活动,以“秀容讲坛”为平台,组织了《民法典》《旅游法》两场法治专题讲座和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参加历期“行政执法大讲堂”,使干部职工增强了法律意识;四是大力开展“节庆+普法”活动,通过“4·23”世界读书日、“5·19”中国旅游日、“5·28”国际博物馆日、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9·9”国家图书馆日、“9·27”世界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12月读书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普法工作;五是大力开展“执法+普法”活动,通过开展执法监管、以案释法宣传法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以案释法案例库,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728人次,检查各类文旅市场经营单位7913家次,排查各类隐患258个,行政处罚91个;六是大力开展“五进+普法”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宣传法律法规。七是大力开展“网站+普法”活动,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开办“法律法规”专栏,利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以及新颁布后等时机向社会开展普法,普及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等方面的有关法律,讲好法治故事。八是大力开展“考试+普法”活动,组织全员参加了线上《行政复议法》专项答题。九是大力开展“基地+普法”活动,培育市图书馆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了系列“秀容讲坛”“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活动。十是大力开展“媒体+普法”活动,在忻州日报开设了文物保护专栏,忻州电视台投放了文物保护宣传短片。此外,还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的1次旁听庭审活动。
(五)完善法定程序,在工作中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建立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专职律师,共对62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120余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对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目前我局有规范性文件2个。全面推行和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了目录化、编码化管理。以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官网为媒介,建立了信息发布责任制,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
二、存在困难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普法工作,存在资金短缺、人员不足、认识不到位、手段不多、效果不佳等诸多困难。但是,我们将会迎难而上,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
(一)采用多种手段,深化法治宣传
一是继续大力开展“基地+普法”活动,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文旅设施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打造“秀容讲坛”为普法的特色品牌。二是继续大力开展“演艺+普法”活动,利用千余场免费送戏下戏,穿插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和支持文艺团体及文艺创作人员创作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使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三是继续大力开展“网站+普法”活动,在官网上加强“法律法规”专栏,普及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有关法律,讲好法治故事。四是继续大力开展“轮训+普法”活动,逐步进行全方位、全系统轮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五是继续大力开展“节庆+普法”活动,通过重点节日加强普法工作;六是大力开展“执法+普法”活动,通过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法律。
(二)建设法治机关,完善法治体系
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试点建设工作,从组织、制度、程序等方面完善机关法治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厚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大行政决策,加强法治审查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扩大覆盖面,严格堵住各种漏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如建设项目、资金划拨、文旅规划、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四)完善发文程序,加强法治审查
对所有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参照《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南》,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借助外部专业力量,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对规范性文件、旅游规划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如项目建设、资金划拨、规划编制等)的合法性审查。
(五)推广律师聘任,参与法治建设
在全市文旅系统推广法律顾问聘请机制,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要协议合同签署等事项均让律师把关后,再行处理。
(六)推进政务公开,仍需继续努力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钻法律空档,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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