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2437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11日
- 标题: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文旅发〔2021〕13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3日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人社局,五台山文物和遗产保护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文旅人发〔2021〕2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函〔202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图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全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忻州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忻州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中,在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评审图书资料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图书资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学历条件
申报评审者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均可视为图书资料专业相近学历。
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资历条件
①馆员:
获硕士学位,要求任现职满2年(即2019年底前任现职);大学本科毕业,要求任现职满4年(即2017年底前任现职);大学专科要求任现职满5年(即2016年底前任现职)。
②助理馆员:
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
国有企业或非公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四)工作能力条件
①馆员: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三项。
1.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必备条件)
2.写出所在部门或所在岗位的业务统计分析报告2篇。
3.参与完成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工作方案等制定工作。
4.参与组织研究馆藏资源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完善不同载体文献资源体系、编辑二次或三次文献。
5.完成组织策划各类读者活动,包括培训、讲座、展览、报告会、座谈会等,并撰写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
6.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含合著、合译)1部;或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有统一刊号CN)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内部刊物(有准印证)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每篇论文2500字以上。
②助理馆员:
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能承担管理员职责,并独立编写过本单位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或提出过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业被采纳,
(五)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大专及以下学历累计不少于5次、大学学历累计不少于4次、研究生学历不少2次,且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七)转评
转评图书资料中级职称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转评同级别图书资料中级职称,转系列评审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业绩成果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二)实行民主评议
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申报审核
用人单位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逐级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忻州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初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初级评委会。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材料报送由劳务派遣机构初审、公示、推荐,县(市、区)劳务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忻州市人力资源协会审核加注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并出具推荐意见函,逐级报送中初级评委会。市直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经忻州市人力资源协会审核加注意见并出具推荐意见函,报送中初级评委会。
五、其它事项
1、任职期内获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等次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2、关于学历认证要有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对于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对本人的学历学位信息在《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并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方可推荐。用人单位须明确推荐人选产生的方式、申报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等,请登录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https:///lfw.sxxz.gov.cn)或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xxz.gov.cn)“政务服务”“资料下载”栏目进行查询和下载。
报送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12号止。
报送地点: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020035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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