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2317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18日
- 标题: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忻文旅办发〔2021〕3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五台山旅游发展局、五台山文物和遗产保护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忻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文旅安全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行业
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启动“安全生产月”视频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 活动为契机,树立一失万无的意识,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扎实推进工作细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以万无一失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文旅之安全为全市安全、全省安全、全国安全尽责任作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统一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成立忻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振邦
副组长:杨松树、王景明、王再升、石秀峰、于喜海、殷雪梅、赵泽伟、赵有祥、孙新平、杜瑞卿
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赵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对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相关情况的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扎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
(一)工作时间
2021年6月16日—2021年9月15日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执法监督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
(三)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围绕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器材使用、应急疏散演练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公共文化场所活动;围绕安全风险防控、消防技能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文化娱乐场所活动;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行前说明会、租用旅游包车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旅行社活动;围绕应急避险处置、游客自救互救、景区流量管控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旅游景区活动;围绕培育安全文化、文明观演、安全出行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局艺术科、公共服务科、资源开发科、执法监督科、执法队、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
(四)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认真做好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其他重点文化庆祝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主办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配合交管、运管部门联合开展涉旅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旅行社租用具有合法旅游营运资质、信誉良好的汽车公司车辆,严格落实“五不租”要求,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联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文化经营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洪灾、地质灾害、特种设备、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局艺术科、公共服务科、资源开发科、执法监督科、执法队、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
(五)开展交叉检查和专项督导。组织抽调各县(市、区)相关人员赴相应县(市、区)开展交叉检查,督促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市场秩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指导公共文化场所、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合理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组成督导组,由局领导帯队,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赴各县(市、区)实地督导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市执法队,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
(六)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文化和旅游企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企业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用电设备,通信、报警装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训练演练。主动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卫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助,及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恶劣天气、疫情防控、涉恐涉暴、社会治安等方 面的预警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局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确保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稳定,是我们必须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重大政治考验和能力作风检验。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责。
(二) 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采取过硬措施,抓紧抓细工作落实。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万全之策做好万一准备。同时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信息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履责,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动态,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及时处置,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文旅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凡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问责措施。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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