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1095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文旅办发〔2021〕2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五台山旅游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洪涝灾害风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预防预备,夯实防汛抗旱基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性,修订景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质量。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重点和重要部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方案,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二是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预案必演练”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要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并将防汛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19日前,防汛备汛工作总结于5月9日前报送至市文旅局执法监督科。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防汛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整改,督导工作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方式进行,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领导带班在岗,及时处置有关信息,确保第一时间上报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决策,第一时间处置。
附件:
1、忻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防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忻汛办﹝2021﹞2号)
2、忻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忻汛办﹝2021﹞4号)
3、忻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忻汛办﹝2021﹞5号)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联系人: 曲雯娟 联系电话: 0350-3028759
电子邮箱: hyglk3028759@163.com)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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