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支持,更好地发挥财政科研资金的带动引领作用,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市科技局对照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改革方式,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忻科规〔2023〕1号),对忻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进行了修订。
《实施细则》共八条。第一条说明了政策制定依据。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22号)要求,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进行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按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分年度进行奖励。第二条明确了奖励对象为首次通过认定或连续两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对整体迁入忻州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明确列入奖励范围。第三条明确了奖励标准。分为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两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两种奖励方式。第四条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补充说明,按照首次认定奖励标准执行。第五条规定了申报材料。第六条规范了申请程序。需经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第七条对适用条件作了说明,同时对以往奖励办法进行了废止。第八条对施行时间作了说明。
《实施细则》提升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由最高10万元提升到最高30万元,同时把奖励金额与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相挂钩,必将对企业创新发展起到更加积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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