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3244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忻州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2日
- 标题: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忻科发〔2021〕1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4日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科技大会精神,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形成一批科技型示范企业,切实完成好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忻州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
科技型企业是一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群体,是我市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各部门的积极努力,目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达到103家,民营科技企业
达到87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家,初步构建起了一支科技型企业发展力量,为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当前仍然面临着创新人才缺乏,支撑创新的公共服务不足,政策环境有待完善以及自身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集中各方力量,汇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拓展发展空间,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带动广大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重要支撑。
二、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科技创新被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期间特别强调,要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
省委提出了一年架梁立柱,三年点上突破,五年基本成型的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形成完备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的目标任务。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此,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就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一大批科技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大幅提升,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具有忻州特色的创新生态系统。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科技型企业数量实现翻一番。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民营科技型企业达到18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高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0家;全面提升现有科技型企业研发能力,国家级创新平台实现零突破,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120家,民营科技型企业力争达到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95家。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顶层设计。围绕我市八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和六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的科技需求,细化出台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高科技领军企业规划设计,构建布局合理、梯队衔接的科技型企业队伍。
(二)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按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部署创新链的科研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充分激发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健全项目全周期管理链条,在科技项目评审中优化评审专家的选用,扩大企业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比重。以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技术综合集成、产业化技术专项为突破口,推进企业在“六新”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统筹布局各类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长远发展,建立研发机构,健全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优化全市创新平台建设体系,以实现有效竞争为原则,提升对产业链、创新链的科技供给能力。发挥好国家火炬原平煤机配套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定襄法兰锻造特色产业基地国字号招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高地。
(四)加速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深入实施“215”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实施一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构建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发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
(五)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加大“科技平台和人才专项”的资助和引导力度。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促进项目、平台、人才的有机结合。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面向企业需求,积极引进专家及其团队智力资源。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充分激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动力、潜力和活力,加快培育高水平企业人才队伍。
(六)构建协同创新机制。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给予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基础和前沿先导技术支持,发挥各类创新资源优势,通过建立校企合作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机构,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促进忻州半导体、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进入行业领先水平。
(七)加大科技型企业扶持奖励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意见》和《忻州市关于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落实科技奖励政策,着力补齐人才短板,补上管理缺口,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新的积极性,激发全市创新活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推进技术创新的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企业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深化自身改革,适应市场化和全球化竞争的需要,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动力。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要加强分类指导,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重点任务推进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和发布工作进展情况。
(二)突出培育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各项要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研发费归集、专利储备和材料申报方面进行一对一重点辅导,确保完成考核任务。特别是宁武县、静乐县要抓紧抓实,争取今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零突破。
(三)积极开展宣传,大力传播弘扬创新文化。突出政府创新导向,营造鼓励探索、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打造区域创新文化宣传阵地。弘扬科学精神,充分营造人人都是创新主体、人人都要创新、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的创新氛围,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开发区、院校等各方积极性,形成全员创新、全链创新、全域创新的全社会创新格局。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和先进经验,营造支持和鼓励企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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