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9-03322
- 主题分类:科技
- 发文机关: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12日
- 标题: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科发〔2019〕22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5日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后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科技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实施成效,根据《忻州市本级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忻科发〔2017〕3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3、市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证书(草稿)
4、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即围绕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提供完成情况的证明,如成果、专利、标准、论文、推广应用证明等)
以上验收材料在附件中自行下载,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验收时间与验收方式
验收时间为7月15日-8月20日,市科技局将委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账目、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验收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验收准备工作,并将验收材料报至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须在8月5日前完成验收项目材料审核工作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至市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
四、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准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制验收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各项目组织部门要依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严格审查验收材料。
2、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实施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未结题原因说明。未结题项目的承担单位原则上不允许申报2019年度及以后三年内市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
联系人:郝建文 13303505432
2、业务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
联系人:基础与成果科 李守斌 3399646
农村与社会科 高利军 3399648
高新与合作科 卢建华 3399650
规划与法规科 郭建琴 3399649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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