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定于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打击整治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整治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组书记、局 长 左百胜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祥生
党组成员 焦建民
党组成员 李金堂
成 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组织、督导、检查、协调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事宜。重点任务是严格内部管理,规范窗口业务;提升服务水平,净化服务环境,增强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打击整治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周围存在的“黄牛”“黑中介”以及在交通运输窗口办理任何业务中“黄牛”“黑中介”坑骗群众办理业务的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一)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有关部门(单位)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2、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3、政务服务部门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 “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二)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5、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6、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 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7、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8、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9、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0、政府服务机构对“黄牛”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
11、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 有关部门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12、相关职能部门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四)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3、相关职能部门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
14、相关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15、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欢迎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向我局反映有关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做到准确记录、认真核实。
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0350-3169973
来信邮寄地址:忻州市杏林街3号,邮编034000
电子邮箱地址: xzjtbgs@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
(三)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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