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按照《忻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事项数量(以上内容填入附件,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办理数量需单列表格同时纳入各市统计总数)及情况,已完成公示的需注明公示载体和方式;上述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数量和情况。全市办理行政许可112件、行政处罚1482件、行政强制28件、行政检查8935件、行政征收征用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给付0件、处罚金额284.0355万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上述行政行为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岗位名称(内设机构名称)、设置数量及实有数量。严格落实《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办法》,与山西云中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充分发挥其专家作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1件,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10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64件,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忻州市巡游出租车管理办法》。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执法监督工作。
三、《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条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等9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了《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有关制度,在局官网开辟了“行政执法”专栏,公布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清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样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用语指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制度手册和执法手册等。通过“双公示”栏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归集行政处罚信息353条,公示率100%。在执法过程中全程拍照留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三清单”(包容免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告知承诺制度的意见(试行)》以及山西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和首次违法依法不予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最大限度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2024年全市依法实施轻微免罚、主观无过错免罚、减轻处罚案件73件,减少处罚金额85500元。
五、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情况。结合交通运输部部分法律法规修订以及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忻府政发〔2022〕16号),重新梳理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项445条,进一步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厘清权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有效防止了在执法过程中扩大行政执法权限和放弃法定义务现象的发生。
六、行政执法服装、车辆、装备等配备情况,需列明配备品类、比例及数量;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完成情况。
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执法专用车26辆、执法记录仪134台、对讲机40台、照相机2套,发放执法服装292套,配发各类执法装备146件,分别是执法岗亭1个、监控系统4套、对讲机11部、反光背心80件、作训软帽20顶、交通执法专用雨伞30把,均实现了执法队伍统一着装。
七、按照《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制定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参加多层次的法治专题讲座,法律学习班等形式,坚持学法、守法、用法,参加中组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上培训239人,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508人,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学习3909人次,参加部省执法考试28人,较好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素质。利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警示廉洁教育和廉政承诺,集中组织收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警示片,确保执法人员年度人均执法相关业务学习不少于60个课时。印发了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全市现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人员通过网络培训学习方式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和提升了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把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为配合培训学习,市交通运输局还翻印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学习资料,发放各执法单位和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参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
八、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情况。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快我市构建和融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进程,配合省厅推进部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办案模块的安装部署和执法数据部省联网工作,并在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推广使用,已于6月底完成,从7月1日起试运行,目前运行正常。推进“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包括运政信息系统在内的各类交通运输信息化资源,打造“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工作模式。目前,召开协调会议4次,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立项、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
九、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包括资格管理、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接受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及办理情况)。严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市司法厅《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度第二次全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考试暨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6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并开展了执法证件清理整顿,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资格标准,实行政执法资格动态调整机制和行政执法资格进入退出常态化管理,全面核查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对2名退休人员进行了执法证件清理,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全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57人(其中机关11人、执法队46人);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紧密联系实际,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动员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发布专项整治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电话271件,办结247件,办结率91.1%;张贴山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二维码222张,宣传标语225条,移交转办二维码投诉举报81件,办结81件,办结率100%;深入走访调研144家企业,发放问卷调查565份,收集困难问题13条、意见建议22条,解决困难问题10条;与市执法队集体廉政谈话1次,约谈市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9人,市县两级交通局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13个;开展联合执法83次,检查行政执法案卷223份,对124份案卷进行了回访,相对人满意率达到99.1%;制作专项治理宣传展板64块,在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信息25篇、印发简报56期,电视台新闻报道8次,网络直播4次,制作短视频2个,发放宣传资料15230份,提供解答咨询服务376人次,督导检查两轮20余次,梳理问题12个,全部整改完毕。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收缴并销毁执法证件87个,清理不规范执法服装标志8件,清理执法车辆19辆、示警灯13个,喷涂执法场所标志标识10个,基层执法人员和场地进一步规范,更好地适应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针对2023年忻州市存在的2项个性问题和6项共性问题,开展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聘请云中律师事务所对64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择优上报了5份案卷评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相关资料。开展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标对表,实行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了认领问题思想到位,整改问题责任到位,检查验收落实到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同时还印发了忻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督促指导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行为。
十、亮点工作。
(一)执法理念明显转变。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实现“后端执法处罚”向“前端服务预防”的转变,将包容审慎融入执法新理念,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首违不罚21件。
(二)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全面落实整治整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行政执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问题线索摸排与整改销号,不断强化执法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制度,建立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的工作格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能够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着装严整,亮证执法,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明显减少,履职尽责能力显著提升,无违法乱纪被投诉举报行为。
(三)能力水平明显提高。通过组织培训学习、案卷评查、案件回访等活动开展,发现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交流反思,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案卷标准化水平。
(四)制度机制明显完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健全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保持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高压态势,用好科技治超、源头治超,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举措实现治建并举、抓源治本、建章立制,以专项整治促进执法制度集成完善,能够充分运用新型监管机制,深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持续强化执法监管。
(五)干事创业氛围明显增强。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帮助干部消除顾虑,放心大胆干事创业,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壮胆。容错免责机制的运用,鼓励和保护了作风正派、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激励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维护交通运输执法的良好形象。
(六)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邀民把脉,急民所需,为民而改,推动“被动执法”向“主动服务”转变,开展出租车和治超专项工作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群众关注突出的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揽客、乱收费以及“黑车”非法营运等热点、焦点问题的不法行为。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1153人,其中1148人为满意,满意度99.6%。
十一、存在问题。
(一)人员编制少,执法力量不足。由于交通运输执法辖区面积广、公路里程长、执法对象体量大,但执法人员编制及现有人数与执法任务与现有人员编制极不匹配,执法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同时与我省其他地市相比,无论是市级执法队还是县级执法队在人员编制均处于偏低水平。省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治理督导组在督察反馈问题时也将“执法力量不足”列入专项治理整改范围。
(二)经费短缺,执法装备亟待更新。交通运输执法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执法车辆一半以上年久老化,存在行驶安全隐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装备配备更是捉襟见肘,几乎没有配套的相关专业设备,以及办案所需配套办公设备计算机、高拍仪、扫描仪、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缺乏、不统一、不专业;各外勤中队也未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快检设备等信息化设备(如:超限称重设备、油品检测仪、营运车辆证件查询终端等),现场办案条件不成熟,以上存在的问题,迫切解决的还是主要是资金问题,经费严重短缺。
十二、工作建议
(一)加强与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酌情增加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编制。恳请省、市政府协调编办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统筹考虑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各地辖区面积、经济总量、通车里程和客、货、危、驾、城市客运企业数量以及执法工作任务量大小,参照我省其他与我市执法体量相当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在政策允许情况下酌情增加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编制,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结构优化空间,壮大执法队伍力量,为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人员招聘交流,逐步解决非执法人员冗余问题。一是恳请省、市政府协调编办、人社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进一步放宽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招聘、系统内外人员交流的限制,加大执法人员招聘交流力度,使更多符合执法类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充实到执法队,逐步提升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的持证率。二是恳请协调市县两级司法部门,进一步放宽对持证人员身份的限制。依据各县实情,设立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可以为聘干身份的人员办理执法证,以满足过渡期内市县两级执法队对持证人员的需求。
(三)强化执法装备建设,逐步解决执法车辆短缺、执法装备老化等问题。针对执法装备短缺、老化等问题,恳请上级按照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相关标准,将执法车辆及其他装备的购置、更新、运行、维护纳入编制管理,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购置、更新执法车辆及其他执法装备,确保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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