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形式 |
普法节点 |
1 |
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9.《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1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18.《山西省公路条例》 19.《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20.《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1.《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22.《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23.《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 24.《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5.《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 |
1.交通运输行业机关工作人员 2.从事相关活动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3.社会群众 |
1.在“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节点,利用汽车站、飞机场、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网站、宣传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法律普法活动; 2.利用“安全生产月”节点,举办知识竞赛等,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对交通运输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法律宣传,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3.充分利用忻州交通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普法宣传; 4.以集中授课、知识讲座等方式向机关或有关单位讲解法律知识; |
5月“路政宣传月”; 6月“安全生产月”; 10月“信用交通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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