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1313-F-00700-140900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名称 对县际营运客车、旅游车类型的等级评定
子  项
职权依据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2009第4号令) 第三十九条【规范性文】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 第六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材料。 2、审查责任: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车型现场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申报车型是否通过核查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报企业。 "4、送达责任:通过核查的,在《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上签章并送达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 " "5、事后监管责任:交通主管部门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及《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公布后的车型等级实施动态管理。 "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责任主体 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政务大厅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