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4482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整改意见清单》第一号整改任务完成清单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整改意见清单》第一号整改任务完成清单
一、整改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经济发展,环保先行”为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对照省委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提升工作标杆的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牢固树立一流理念、一流标准,坚定坚决地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到实处。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在交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中主动作为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2、市交通运输局组建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3、出台《忻州市交通运输领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整改工作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4、市交通运输局统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强化政治站位,层层传达学习,健全工作机制,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的扎实推进。
三、完成情况
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协调推进,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期间(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共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7次,疫情期间组织电话沟通活动4次。坚持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夯实监督执法机制,强化联动执法能力,提升联合执法效能,坚持落实好部门协同、社会监督、企业自律、行业监管的常态化污染治理体制,确保整改工作在取得实效基础上达到监管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四、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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