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政策解读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1-11-03 18:39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实施“一厂一策“管理,确保“六保六稳”,有效推进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钢铁、焦化、有色(电解铝、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企业。
四、差异化管控要求
1.环保绩效分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
2.环保绩效分级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3.环保绩效分级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4.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
五、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符合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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