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双公示”工作方案
为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根据《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双公示”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使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校验、推送等,确保准确、及时、高效,进一步提高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
组 长:吴瑞峰 市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巩小芹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杨 垚 市工信局法规科科长
高文伟 市工信局运行科科长
段连贵 市工信局总经济师
李志发 市工信局投资科科长
夏继伟 市工信局材料科科长
魏志强 市工信局技装科科长
王丽婕 市工信局总工程师
贾子娟 市工信局信息科科长
郑喆儒 市工信局应急科科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科长兼任,有关科室负责具体指导、收集汇总并按时推送。
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双公示”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双公示”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无遗漏。
二是明确“双公示”内容标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数据填报说明》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校验规则》的数据标准准确地填写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主要包括决定书、设定依据、项目名称和登记部门等以及作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类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以及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是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工作要求,成立分管领导总负责,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牵头,相关科室为承办的责任机构,落实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畅通公开渠道。
四是明确“双公示”方式方法。要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7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和“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及时上报至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然后汇总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平台。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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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公示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