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惠企减负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山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各项惠企减负工作,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统筹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等18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各市参照省联席会议机制也成立相应的减负联席会议(领导组)。省工信厅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度牵头起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规范涉企行政许可及中介服务事项。集中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对清单内的事项逐项明确是否包含行政审批中介,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对省、市、县三级 665 项行政许可事项、1661项子项、4259项业务办理项,逐项编制了包含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共88个要素的标准化实施规范。
(二)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进自助政务服务。目前,“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已覆盖省市两级及30%左右的县(市、区),全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共发布各类涉企政策2703条,上架可申报、可享受奖补事项406项。
三、规范涉企收费,开展常态化治理
(一)建立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一张网”公示制度,并动态调整更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今年6月,我省动态调整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了收费政策依据。目前,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2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均为国定项目。
(二)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要求,继续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延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推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体系。2023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55.8亿元,其中,先后实施的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104.2亿元,留抵退税47.5亿元,其他政策4.1亿元。
(三)全面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财经、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收费情况,采取重点检查、交叉检查、下查一级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持续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用能成本,助力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截至10月底,为企业减负16984.27万元,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多措并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目前,我省公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7家,开展“二八分险”银担合作的银行30家。截至8月底,省财政共拨付担保补偿补贴资金1亿元,在财政资金撬动下,截至6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670亿元、同比增长90%,担保放大倍数达到4.24倍。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逆周期调节工具,服务市场主体。
(二)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为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对按规定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截至2023年6月底,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基金9.03亿元,创业担保贷款余额41.84亿元,放大倍数4.63倍。
(三)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我省共设立12支政府投资基金,分行业、分领域对优质中小企业项目进行投资。其中,基金总规模为1287亿元,募资到位情况为213.26亿元,基金实际在投188.53亿元,在投项目127个。截至目前,基金累计在投金额432.51亿元,累计在投项目181个。
五、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一)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开设“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投诉热线(0351-7860067),出台《受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投诉问题处置规定》,进一步完善省级受理投诉内部工作机制,规范投诉受理、核查、转办、反馈等各项工作,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省深入开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专项行动,省工信厅作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组牵头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聚焦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开展集中清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省先后出台了《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从法治层面对治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企拖欠行为作出规定,在源头上预防拖欠行为的发生。今年8月又制定印发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从建立预防机制、加强监督考评、强化约束惩戒、完善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账款支付行为,加强各级政府机构诚信建设,坚决纠正违规拖欠企业账款行为,构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六、规范涉企评比达标、示范创建事项
严格控制以企业为评选或创建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数量,印发《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审批省级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省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审批省级以下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项目。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并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截至目前,省直部门共设立2项以企业为参评对象的表彰活动,即山西省工商联民营经济工作先进表彰和山西省优秀企业。创建示范活动主要有2项,分别为山西省清廉国企建设示范单位和山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七、强化政策引领,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我省出台《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稳经济工作专班,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推动制造业比重保持稳定。2023年上半年,全省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3%,快于规上工业(3.9%)4.4个百分点,快于全国平均水平(4.2%)4.1个百分点,中部六省排名第二。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总体部署,以减负担、降成本为目标,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深入企业调研,倾听企业急难愁盼。结合下基层督导、检查、调研、服务等工作,多深入一线企业听取有关减负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制定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降本减负。二是持续创新减负举措,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落实国家减负政策方面主动作为,真正让企业减轻包袱、“轻装”运营,一门心思抓生产、促发展。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凝聚部门助企合力。发挥减负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通过召开协作会议、联合督导检查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减负合力,坚决把国家的减负政策落实落细,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