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补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3-05-24 09:27
【享受主体】
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内容】
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申请途径】
市工信局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第219号政府令)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制度的决定》(2020年第271号政府令)要求,对本市符合申报条件、已被认定一年以上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工信厅,经省工信厅牵头,科技厅、财政厅、太原海关、山西税务局联合认定
【申请材料】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
【政策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忻市发【2019】1号)
【责任部门】
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太原海关、山西税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