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主”企业奖补
【享受主体】
认定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
【政策内容】
对认定为省级“链主”企业的,给予认定奖励100万元。认定当年,“链主”企业产业链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按相应档位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后续年份,“链主”企业产业链年度营业收入提升,再按相应档位进行奖励。支持链上企业提质增效,持续强化产业协作配套能力。以2021年为基年,链上企业产业链年度营业收入首次提升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按相应档位给予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250万元、500万元奖励。
【申请途径】
认定奖励由“链主企业”提出申请,直报省工信厅;营收进档奖励由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奖励需提供山西省“链主”企业一次性认定奖励申请,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营收进档奖励需提供申报书(一条产业链对应一份申报书),内容包括申请营收进档奖励“链主”企业情况表、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重点产业链主导产品合同及发票清单明细表(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围绕申报企业产业链主导产品所做的2022年度产业链营业收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在上述申请中“链主”为非独立法人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并加盖所有法人企业公章。
【政策依据】
山西省工信厅、财政厅《重点产业链培育激励方案》(晋工信新材料规字〔2023〕2号)、《关于组织开展“链主”企业一次性认定奖励和营收进档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工信新材料字〔2023〕81号)。
【责任部门】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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