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忻州市工信局机关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机关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202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七、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度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决算情况说明.docx
2020年度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决算公开表.xls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在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3、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5、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6、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参与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办理山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8、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9、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10、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12、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5、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6、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7、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8、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9、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20、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査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1、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2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要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施制造强市、网络强市战略,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转型发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4、职责分工。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工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运行监测服务科(市服务企业办公室)、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划科、材料工业科、技术创新和装备工业科、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科、企业改革科、产权管理和资本运营科、考核分配科、企业党建和领导人员管理科、信访和应急管理科、民营经济促进科(中小企业发展科)、内审科(财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总支。
忻州市工信局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局本级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事业单位,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机关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机关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忻州市工信局机关2020年度收入合计248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4.83元,占比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013.43万元,占比64.55%,上年结转1600.45万元,占比6.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忻州市工信局机关2020年度支出合计2375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53万元,占比3.33%,项目支出22961.41万元,占比96.67%),较2018年减少16202.49万元,减少了40.55%。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较2019年减少了69.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132.98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了人员工资、社保,项目支出较2019年减少了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万元,占比6.31%,主要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注入。
科学技术支出115万元,占比0.48%,主要用于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奖励。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57万元,占比1.84%,主要用于企业改革发展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18928.59万元,占比79.69%,主要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09.75万元,占比10.1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支付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50万元,占比1.05%,主要包括应急物资保障和援企稳岗补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市工信局机关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比上年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其中:1、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数为0,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为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实际保留数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85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
3、业务招待费0.31万元,比2019年增加0.31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调研工作和中央党校的交流工作等。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共7人次。
五、202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合计16.57万元,其中货物采购4.88万元,占比29.45%;服务11.68万元,占比70.55%。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数为102.21万元,主要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其中:办公费7.83万元、差旅费5.77万元、福利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邮电费0.79万元、办公楼取暖费10.2万元、维修费7.27万元、会议费2.15万元、培训费0.016万元、劳务费7.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26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4万元。
七、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
“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信和国资监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市系列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工信、国资工作实际,紧扣“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围绕省、市确定的工作重点,对标一流,狠抓落实,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对承租我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减免租金,共计减免1517.43万元。全力增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全市先后有4户企业的口罩生产线实现投产运行,形成日产35万只的生产能力。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梳理了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政策措施汇编和一表清,向398户规上工业企业派驻235名入企特派员,组织机关干部对“小升规”重点培育118户企业进行定点帮扶,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7.4%,全省排名第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86.1亿元,同比上升7.4%,比全省平均增幅高27.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144.7亿元,同比上升4.7%,比全省平均增幅高18.1个百分点。
2、高质量发展指标好于预期。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同比上升率(0.5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0.74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6.2%),全年增长0.2%,全省排名第9。培育“小升规”企业89户,超过年度目标任务29户。
3、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2020年,共推进建设90个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总投资395.3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38.1亿元。其中,中科晶电、华晶恒基、北纬三十八度、利国磁性等7个项目纳入省重点实施的“100个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名单,山西禹王、泰山石膏、顺泰镁业、山西可宝等4个项目纳入省重点实施的“100个传统制造业技改项目”名单。
4、中小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做优做强市场主体,2020年全市有20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新增7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5户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通过省小企业局认定。
5、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部销号。实施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滚动发展战略,全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为70.22%。推动焦化行业“上大关小”项目建设,完成了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置换焦化产能26.8万吨的申报工作,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炭及化产项目于9月份备案。
6、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显著。全市152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全力攻坚“僵尸企业”处置,全市市属61户、县属238户,共计299户“僵尸企业”全部完成处置,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市属企业重点改革项目稳步推进,市机床厂、市铁合金厂转型改革城市综合体项目进展顺利,原平鑫达汽修厂改革有序推进,大广云母厂破产清算工作基本结束。全面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小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各项职能于8月份全部完成移交接工作,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市政社区管理职能100%实现移交,2户厂办大集体、5户幼儿园、24户医疗机构均全部完成改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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