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基础设施示范项目补助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3-12-13 09:08
【享受主体】
在山西省境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政策内容】
对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示范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 额的30%、总额不超过 500万元的补助。
【申请途径】
经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市工信局逐级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厅
【申请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十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光盘一份
【政策依据】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工信数据办字〔2022〕133号)
【责任部门】
市工信局
在山西省境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政策内容】
对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示范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 额的30%、总额不超过 500万元的补助。
【申请途径】
经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市工信局逐级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厅
【申请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十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光盘一份
【政策依据】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工信数据办字〔2022〕133号)
【责任部门】
市工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