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187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1日
- 标题: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工信发〔2020〕239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99号)和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0〕95号)精神,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重视
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重视,以此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培育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激活区域经济活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二、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务必要成立专班,确定牵头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立足本县(市、区)、开发区实际,围绕“提高质量效益、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创新能力、优化产业机构、加强企业管理、提升服务能力”等26项创建指标,将创建工作与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双创建设、企业研发活动等相结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改善环境、政府促进和产业、企业、要素、服务等统筹推进,培育创建符合本地实际和特点的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模式。
三、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照申报条件,就本辖区申报要素进行摸底调查,在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把握时间节点,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把关,务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正式申请文件与申报资料(纸质打印成册)三份报送市工信局。对于工业经济基础条件较好、达到或接近申报条件的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代县、繁峙县等县(市、区)要积极谋划,提早做好创建申报准备工作,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贡献;其他县(区)、开发区要对标先进,对照创建指标,强弱项、补短板,迎头赶上,逐步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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