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季度对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并按照1: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通过摇号明确了“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根据正面清单要求,对列入正面清单管理的前五类企业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到的免于现场执法检查。 

  我市共有污染源1838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1791家,重点排污单位47家,截止7月份,我市严格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企业80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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