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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7012555062/2018-11375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文机关:忻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2017年忻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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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5日
2017年忻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根据省厅要求,我市环保局成立了环境状况编制组,编制完成了《2017年忻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保护综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1661”发展战略,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全力推动污染防治,突出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我市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开展了“铁腕治污”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等多项行动。2017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0.742万吨、氮氧化物减排0.884万吨,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PM2.5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9.58%,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考核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省下达的断面考核任务中,我市是全省唯一要求无劣V类水体、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要达到71.43%的地级市。201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氨氮四项指标减排量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14个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有13个,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2.86%,且无劣V类断面,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考核任务。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我市积极探索土壤污染修复,完成了《忻州市农田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五寨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制定;对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繁峙县、五台县16690亩拟选疑似农业用地污染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5个省级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均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有序推进。
四是环境监管监察达到新高度。2017年以来,我市在积极配合完成专项督查工作的同时,全市执法队伍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全年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569起,罚款3038.45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1起,停产、限产71起,查封、扣押79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4起,在全市形成了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环境执法震慑力,市环保局被环保部表彰为“2015-2017年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市环境监察支队被国家环保部表彰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
五是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按时序进度整改到位。我市把中央、省环保督察作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全部办结中央、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市的63批393件群众反映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54.55%,超额完成了序时进度任务。针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我市存在7个方面的问题,制定印发了《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将7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为57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
六是脱贫攻坚成绩显著。2017年,个人自筹走访慰问资金2.42万元、协调解决贫困村下水管网改造资金249万元、捐款(物)折合资金8.59万元,我局帮扶的岢岚县岚漪镇北道坡村和坪后沟村90户166名贫困群众实现脱贫,两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71万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帮扶脱贫工作任务。
七是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深入。市环保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环保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从班子建设、制度完善、纪律约束三方面共同发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发力纠正“四风”,打造出一支干净、担当、有为的环保队伍。
二、环境质量状况综述
1、大气环境
2017年忻州市城区监测项目为六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一氧化碳、细颗粒物PM2.5),按照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2)和《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2014)64号)评价:
1.1空气质量
2017年忻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劣二级,所辖13县(市)中,神池县、五寨县、五台县、河曲县达二级标准,定襄县、代县、繁峙县、原平市、宁武县、静乐县、岢岚县、保德县和偏关县均为劣二级。
1.2达标天数
2017年忻州城区达标天数为213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为61.6%,同比减少56天,重污染天气为14天,同比减少3天。所辖13个县(市)平均达标天数为324天,达标天数由多到少依次为岢岚县360天、五寨县354天、神池县349天、河曲县348天、五台县347天、繁峙县332天、静乐县322天和原平市311天、宁武县310天、保德县304天、代县301天、偏关县298天、定襄县279天。
1.3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综合指数
2017年忻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5,全省排名第三位,同比上升3.6%;所辖13个县(市)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介于3.63—5.80之间(指数越大污染越重),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五寨县3.63、神池县3.97、五台县4.01、河曲县4.02、岢岚县4.26、宁武县4.74、保德县4.80、原平市5.07、偏关县5.22、静乐县5.24、繁峙县5.34、代县5.38、定襄县5.80。
1.4大气降水(酸雨)
2017年,对忻州城区和原平城区进行了酸雨监测,降水量分别为392.6mm、449.4mm,降水年均pH值分别为6.83、7.00,未出现pH值低于5.6(酸雨标准为pH值<5.6)的情况,故两市酸雨频率为0 。
2、水环境
2.1地表水水质
2017年,全市地表水共监测12个断面,全年共监测12次,其中水质优良(Ⅰ类—Ⅲ类)的断面10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83.3%;水质轻度污染的断面2个,占监测断面的16.7%;无水质重度污染(劣Ⅴ类)断面。按照DB14/67-2014《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水质功能标准评价,12个断面均达水质功能标准,详见下表
2017年全市各断面主要监测指标年均值及水质统计表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类别 |
功能标准 |
水质状况 |
达标情况 |
黄河 |
万家寨水库 |
Ⅱ |
Ⅲ |
优 |
达标 |
县川河 |
禹庙 |
Ⅲ |
Ⅴ |
优 |
达标 |
朱家川河 |
花园子 |
Ⅲ |
Ⅴ |
优 |
达标 |
汾河 |
雷鸣寺 |
Ⅰ |
Ⅱ |
优 |
达标 |
汾河 |
河西村 |
Ⅱ |
Ⅲ |
优 |
达标 |
滹沱河 |
乔儿沟 |
Ⅰ |
Ⅲ |
优 |
达标 |
滹沱河 |
代县桥 |
Ⅱ |
Ⅳ |
优 |
达标 |
滹沱河 |
定襄桥 |
Ⅳ |
Ⅳ |
轻度污染 |
达标 |
滹沱河 |
济胜桥 |
Ⅳ |
Ⅳ |
轻度污染 |
达标 |
滹沱河 |
南庄 |
Ⅱ |
Ⅲ |
优 |
达标 |
牧马河 |
陈家营 |
Ⅲ |
Ⅳ |
优 |
达标 |
清水河 |
坪上桥 |
Ⅰ |
Ⅳ--Ⅲ |
优 |
达标 |
2.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7年,我市共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豆罗(南水厂)和光明西街(三水厂)2个,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均为“优良”。详见下表。
2017年忻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
水源地 名称 |
监测月 |
取水量 (万m3/月) |
水质 类别 |
达标率 (%) |
水源地 名称 |
取水量 (万m3/月) |
水质 类别 |
达标率 (%) |
豆罗 |
1月 |
30.5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6.5 |
Ⅱ |
100 |
豆罗 |
2月 |
27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2 |
Ⅱ |
100 |
豆罗 |
3月 |
28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4 |
Ⅱ |
100 |
豆罗 |
4月 |
26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5 |
Ⅱ |
100 |
豆罗 |
5月 |
28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7 |
Ⅱ |
100 |
豆罗 |
6月 |
30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7 |
Ⅱ |
100 |
豆罗 |
7月 |
32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8 |
Ⅱ |
100 |
豆罗 |
8月 |
30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9 |
Ⅱ |
100 |
豆罗 |
9月 |
28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7 |
Ⅱ |
100 |
豆罗 |
10月 |
30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9 |
Ⅱ |
100 |
豆罗 |
11月 |
28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7 |
Ⅱ |
100 |
豆罗 |
12月 |
27.5 |
Ⅱ |
100 |
光明西街 |
56 |
Ⅱ |
100 |
3、声环境
3.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7年,忻州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共布设200个网点,每年春季或秋季,仅对昼间监测一次,其监测结果,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5dB(A)。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进行评价,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属“较好”。
3.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7年,忻州城区道路交通干线监测五条,布设50个监测点,每年春季或秋季,仅昼间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0dB(A),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进行评价,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属“好”。
3.3城市功能区噪声
2017年,忻州城区共划分,布设11个监测点,每季度的第二个月连续监测1天,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进行评价,夜间超标较为严重。
4、农村环境质量
2017年,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的要求,我市对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的18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具体监测点位见下表。
表1 2017年山西省农村监测县域名单 |
||||
序号 |
所属市 |
县(区) |
村庄名称 |
备注 |
1 |
忻州市 |
河曲县 |
唐家会村 |
种植型 |
2 |
楼子营村 |
旅游型 |
||
3 |
土沟村 |
生态型 |
||
4 |
保德县 |
科局村 |
种植型 |
|
5 |
桑园村 |
工矿企业型 |
||
6 |
狄家墕村 |
养殖型 |
||
7 |
偏关县 |
尚峪村 |
种植型、养殖型 |
|
8 |
水泉村 |
生态型 |
||
9 |
营盘梁村 |
种植型 |
||
10 |
神池县 |
八角村 |
种植型、养殖型 |
|
11 |
长畛村 |
种植型、养殖型 |
||
12 |
烈堡村 |
种植型、养殖型 |
||
13 |
五寨县 |
东秀庄村 |
种植型村庄 |
|
14 |
肖家沟村 |
种植型村庄 |
||
15 |
圆子沟村 |
种植型村庄 |
||
16 |
岢岚县 |
田家湾村 |
种植型 |
|
17 |
坪后沟村 |
生态型 |
||
18 |
高家湾村 |
养殖型 |
4.1环境空气质量
18个村庄所监测的三项指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日均浓度的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4.2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8个村庄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所监测的23项指标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二级标准限值。
4.3土壤环境质量
2017年忻州市对6个生态县的18个村庄的土壤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7项监测指标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土壤为无污染状态。
4.4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对6个生态县的县域地表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为29项指标,县域河流中除去常年断流的断面,只对偏关县万家寨水库、河曲县禹庙、保德县花园子三个国控断面和偏关县关河口村断面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功能标准。
5、辐射环境
2017年,我市仅对忻州市邮电培训中心监测点的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结果为0.56伏/米,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 V/m(频率范围为30~3000MHz)的控制限值,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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