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市级预算的通知》(忻财预〔2020〕15号文件要求,我局就2020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19]2号),设立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  

  2、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4、承担国家、省和市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  

  5、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7、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9、负责核定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  

  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2、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  

  13、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4、监督、指导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二级单位2个,参公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宣传教育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二、 2020年收支预算汇总  

  1、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资金109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7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9万元);项目支出388.25万元(离退休费、碧水蓝天、污染减排、环境执法工作经费)。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比上年预算少439.35万元。主要是忻州市环境监测站上划省厅。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局机关本着预算先行,计划做实,严格先审批后支付,从紧开支,严格把关。运行经费支出8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单位采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4、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环保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对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严格把关,做到预算在先,支出再后,保质量,谈价格,为单位做到厉行节约。 

  5、名称解释   

  (1)财政年初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3)年未结转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专项项目行政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支出的经费。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国有资产原值 6111.46元,其中:房屋2345.12万元,通用设备944.03万元,专用设备2538.67万元;家具类93.13万元,无形资产190.51万元。 

  2019年 累计折旧后净值3850.92万元;其中:房屋2077.23万元,通用设备173.79万元,专用设备1373.40万元;家具类35.99万元,无形资产190.51万元。 

  (8)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专项目是“碧水蓝天、污染减排”,“离退休费”,“环境执法经费”,在资金使用方面按照预算功能和经济科目列支及财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财政制度及政府采购程序,合理合法、公正透明,让资金发挥了应有的效益;项目运行方面按照绩效目标合理掌握,起到预期效果。  

  三、人员情况  

  2020年在职实有人数62人,其中:行政在编实有人数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8人、全额事业人员9人。  

  四、 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预算资金109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7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9万元);项目支出388.25万元(碧水蓝天、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  

  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预算支出17万元,其中:出国出境2万元,公车用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六、 上年与本年预算对比  

  2019年预算支出1532.89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1093.54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40.17%。 (主要是市环境监测站上划省厅) 

  按照财政《预算法》和《会计法》规定,我局将认真执行,让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9日

   忻州市生态环境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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