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公开的完整性

  1、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 

  2、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4、承担国家、省和市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 

  5、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7、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9、负责核定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 

  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2、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 

  13、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4、监督、指导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忻州市环境监测站、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忻州市环境保护监督辐射站(全额事业单位)。 

  2、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17年收入2808.82万元,支出3202.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9.26万元。 

  3、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比支出小,主要原是2016年年末有结转和结余。 

  4、机关运行经费的执行情况 

  机关经费本着厉行节约,每一笔开支做到预算在先,支付在后,并经过5个人签字才能支付。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目录,严格按程序执行。 

  二、细化程度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已公开到功能分类和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2、“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比预算少,主要原因是外出办事以乘坐交通工具为主,特殊情况单位派遣车辆。并且公示了年末车辆保有数,并细化到公车运行费。 

  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规定,我局将认真执行,让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忻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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