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7-02595
- 主题分类:矿产
- 发文机关:山西省忻州市国土资源
- 成文日期:2017年12月05日
- 标题:山西省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忻国土告字[2013]1号)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6日
山西省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忻国土告字[2013]1号)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001 |
宗地面积: |
26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忻州市七一路东,利民街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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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商业 40年,住宅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商业<5,居住<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商业<50%,居住<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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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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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住宅混合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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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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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自然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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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7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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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宗地使用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宗地总面积2.666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8882公顷,出让年限为70年;商服用地(根据城市规划为星级酒店用地)面积0.7785公顷,出让年限为40年。 2、本次拍卖出让所涉及的契税、交易手续服务费不在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 3、出让宗地住宅用地中需配建5%的廉租房。4、成交价超出起始价50%的部分,将作为政府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资金。 5、成交后,受让人需在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金。 6、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可以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21日 至 2013年05月10日 到 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25日 至 2013年05月10日 到 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1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5月10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10时在忻州宾馆二楼中会议室进行。
七、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
联 系 人:张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0-3043832 0350-3031808
开户单位: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1、开户银行:农行忻府区支行
银行帐号:680001040008943
2、开户银行:工行忻州城建支行(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0512040529201000423
忻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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