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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7/2021-03463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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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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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0日
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坚持整改标准,强化协调,统筹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达标到位、组织认可、群众满意;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巡察整改契机,举一反三,有力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开新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
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整改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献明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责认改,坚持亲自上手、跟踪督导、示范表率。全局上下主动认领、共同努力、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提高。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
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全局首要的工作,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移交的线索、提出的意见、明确的要求,照单全收、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按照“立即改、全面改、彻底改”和“反馈问题全部清零、整改任务全部见底、关注内容彻底整改”的原则,制定了 “三清单”及《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忻自然资党字〔2021〕15号)和政务审批项目超时限办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2个专项整治方案(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印发)。就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2条43个具体问题和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开展的2项专项整治,一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程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精准化落实,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问题线索处置率达到要求。
(三)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列为党组会议固定议题,定期听取牵头整改的局领导汇报进展,定期分析形势、研判难点,做好调度;机关党委牵头整改机关党建问题整改,建立了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包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制度,每月召开党建工作整改月例会,加强对巡察整改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还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整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清实质、找准病灶,注重解决共性问题;注重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整改;着重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从根源上堵塞工作漏洞。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找差距寻突破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效果不佳
(1)4月8日,我局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深化“学精神、找差距、求转化、寻突破、促转型”学用交流会议。6名处级领导带头重点发言,其他同志交流发言,所有参会人员均提交了交流发言书面材料。
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制定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严格会议签到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八到位”规定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管理。印发了《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修订后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忻自然资党字〔2021〕29号),对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重新进行了梳理,为全局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学习效果提供了依据;制定印发了《2021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忻自然资党字〔2021〕35号),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部署的基础上,注重结合部门实际,突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
四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考勤制度,加强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的检查,不断增强学习时效性、规范性。
五是制定印发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精神、找差距、求转化、寻突破”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忻自然资党字〔2021〕31号),编印了深化学精神找差距求转化寻突破促转型专题学习资料,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十次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理论指导实践水平。
(2)一是根据市委批复和机构改革实际,3月份重新改选了事业单位党支部,林草事务中心成立党总支,书记由中心主任李淑辉同志担任;土地事务中心成立党支部,书记由中心负责人邢淑一同志担任;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党支部,书记由主持执法队工作的负责人韩峰同志担任;其他4个事业单位联合组成四支部委员会,书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李永琪同志担任。
二是由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各支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并于3月4日由机关纪委对存在问题的支部书记和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出现问题的支部和党员分别做出深刻检讨。
三是各支部对标局党组,组织开展了深化“学精神、找差距、求转化、寻突破、促转型”集中交流研讨会议,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交流研讨,并围绕交流研讨情况,制定了贯彻落实“学精神、找差距、求转化、寻突破、促转型”攻坚行动的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建立以逐级定责、推动履责、考核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党建责任长效机制。
四是注重压力传导。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和机关党建工作月例会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支部的日常管理。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制定印发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工作的通知》,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的标准强化党员思想教育的力度。
2、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统筹推进工作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一是全面加快审核提报。2020年11月11日18时起市级审核聘用第三方作业单位,20名作业员全时作业,连夜审核提报图斑,每天两次通报进度,提高审核质量,加快审核速度,高标准完成任务。从11月12日起市级提报率逐步攀升至全省前列,于11月25日率先在全省完成摸排信息系统审核提报工作,并派人驰援吕梁,此项工作从落后到全省第一。
二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服务市政府改善忻州城区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项目建设(遗山公园)不及时”的问题,2019年5月,忻府区组织编制《忻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9年10月,市政府以“关于批准忻府区等14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忻政〔2019〕39号)上报省政府,申请修改遗山公园项目所涉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政府批复后,我局第一时间进行组卷报批工作,以2020年度第三批次用地报件上报了遗山公园项目用地,省政府已于2020年12月31日批准用地。此后,为做好新旧规划过渡期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我局分别出台了《关于转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36号)、《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57号)、《关于做好土地报批供应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59号),明确了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深化“项目为王”意识,更好地服务全市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三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9日以“晋政函〔2020〕162号”批复了忻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目前,遗山公园项目用地已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一是及时整治。迅速启动自然资源领域政府审批项目超时限办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项目超时限办理”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通过全面自查排查,发现了全局管理中存在的3方面问题,并于4月9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纲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严格规范。我局已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列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三级联办平台”进行审批,实现了“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行政审批权责清单(2021版)、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21版)、忻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已初步完成;市局已行文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提醒催办督办制度传达至各县级自然资源局,并建立了提醒催办督办制度;局务会按要求定期召开;全面落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三级联办”制度。
三是按照省政务平台“四级四同”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审批事项,坚决杜绝超时审批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适时召开“忻州自然资源”大讲堂,对行政审批人员素质和法律法规知识储备进行进一步提升,不断提升业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目前已召开2期“忻州自然资源”大讲堂。一期是3月23日至24日,召开忻州市开发(示范)区业务培训会,市委郑连生书记出席开班仪式并授课;二期是4月2日,召开行政审批三级联办在线服务平台专题培训,对全体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
(3)一是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尤其是对占补平衡库存量不足的个别县(市、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提高整治力度。各县(市、区)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均落实了占补平衡任务,不存在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的现象。
二是对急需占补平衡指标的县(市、区),市局牵头,积极与指标丰富的县(市、区)协调,通过市域内调剂的方式,落实占补平衡任务。我局于1月份印发了《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忻自然资函〔2021〕21号),要求各县(市、区)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耕地占补平衡为自查内容之一;3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工作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61号),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初步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为检查内容之一。
三是统筹管理各县(市、区)土地后备资源,适度、有序、高效实施土地开发项目;严格控制新增耕地指标的使用及交易,做好全市统筹,确保市域内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市场平稳、有序,确保建设项目能够及时立项、建设。我局于4月份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任务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83号),明确了各县(市、区)202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各县(市、区)落实好占补平衡。
四是针对计划指标不足的问题,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成功争取全省的统筹计划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市上报省政府建设用地14289.1575亩,省政府(包括国务院批准的神岢高速)批复18781.869亩。在此次土地报批中,我市上报面积与获批面积均位列全省前列。
(4)一是截止2020年年底,我局承担的遗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部清零(已完成验收批复58个,需清理和撤销项目5个)。2021年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忻自然资函﹝2021﹞21号),要求各县(市、区)对已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进行自查,进一步查遗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禁全额拨付工程费用。2021年3月初,印发了《关于开展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39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各县(市、区)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回头看”。3月2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工作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61号),市局组成项目核查组,于3月30日开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已完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及后期管护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项目实施后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是省厅下达通报的30个增减挂钩项目,目前已完成验收22个,其中下达验收批复15个,7个项目正在完善验收资料。根据晋自然资发〔2020〕50号文,我市剩余未验收8个项目为2018年以后批复的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期限延迟一年至2021年年底。我局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县局继续完善相关后续工程和资料整理,在8月前全部完成验收。
三是加强各类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再次发生项目久拖不验,对存在的问题项目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撤销,退回资金。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倒排工期,力争在5月前完工验收备案。
四是加大力度,倒排工期,积极推进整理中心历史欠账项目完工。土地事务中心(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已进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回头看”工作,形成了自查整改报告。对于在建的4个土地开发项目,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办公,拿出整改方案,抓紧编制项目变更设计报告,计划于8月底完成验收备案。
3、学用结合不紧密,工作存在随意性。
整改措施及成效:
(1)4月8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深化“学精神、找差距、求转化、寻突破、促转型”学用交流会议,重温重点内容,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围绕学用情况,分析查找个人、部门和分管领域存在的不足,并明确对标努力方向。
(2)一是严格党员党关系接转工作,确保离开工作单位三个月以上党员的党关系及时接转至相应单位。已将贾兴华党关系及时接转至所扶贫村的党支部,所有扶贫干部的党员关系均已转到所在帮扶村。
二是严格管理,确保所有扶贫工作队员脱产专职扶贫,不再兼顾业务工作。目前所有扶贫干部已按要求脱产,并按规定坚守岗位。
(3)一是加大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催缴力度,督促企业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本金。2021年2月7日,对繁峙县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繁峙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繁峙县平型关铁矿负责人等进行了约谈。下达了《关于对繁峙县平型关铁矿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严厉催缴的函》,要求该公司务于2021年11月30日前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本金8400万元。
二是严格执行晋自然资发〔2020〕9号、晋自然资函〔2020〕1116号文件精神,督促企业缴清滞纳金、资金占用费。催缴函明确:务于2022年11月30日前缴清滞纳金、资金占用费。如再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清,将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加强落实过程的检查监督。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并配套制定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使我局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了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层层把关,认真审核。同时明确由在编在岗的中共党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一是认真对照,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所制定的制度,在2020年度及今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时严格按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二是2020年11月10日,邀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副主任、讲师刘仲清在“2020年度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上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驾驭能力和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思想自觉。
三是于2021年4月13日,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讲座,由我局政法科负责人卢占宽同志主讲。
(3)一是制定出台《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网上舆情监控、报告、处理等工作由局党组办、局办公室、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以及相关科室协助完成。局党组办为网上舆情监控的领导部门,总负责舆情的处理协调事务;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牵头负责舆情的日常事务。
二是与河南格致信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舆情监控协议,通过该公司提供的“舆情秘书”app推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应对处理。
三是形成舆情监控报告机制,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发现舆情后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和科室及时转办处置。
(二)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固,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一些领域廉洁风险点较为突出”问题
1、对外窗口主动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1年4月6日积极组织专职人员学习培训了《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依申请人申请进行登记。如有登记需求,中心按照程序予以办理。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具备依申请发证能力。
二是市本级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职责已经整合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4个县(市、区)中,代县、繁峙县、静乐县三县已经完成整合和资料移交工作;其余县(市、区)目前正在进行中,要求5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合及移交。
(2)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办理的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和在编人员相结合办公模式。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3名,平均年龄47周岁,通过仔细梳理,择优选派,安排5名在编人员承担对外窗口办理业务。
(3)一是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力争三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二是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分别于10月16日,11月2日召开两次协调会议,对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帝豪花园等四个小区,晋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康苑小区,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宁秀苑小区进行了多部门协调,查找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原因,积极处理问题。2021年2月经市领导小组批复后,我局对“万福家园”等七个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核发了竣工规划认定意见,共认定432073.96平方米,涉及2833套住宅。目前第二批12个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拟定处理意见正在上报市领导小组审定过程中,待批复后将竣工规划认定542120.6平方米,涉及3278套住宅。目前我局正在研究第三批上报市领导小组规划认定项目的拟定处理意见,积极化解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难的问题。
三是召开专门会议对13个小区违规超容问题进行处理,各项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中,遗留问题领导组出具办证意见后,尽快给广大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单位凭土地证、房屋质量合格认定意见、规划认可认定意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4)一是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咨询服务台、引导办理台工作人员两名,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导办。
二是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相关制度形成电子二维码向群众公开。
(5)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1年1月15日整体搬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疫保护措施,并积极配合政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安全、有序地开展窗口单位对外接待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进行安全生产、安全防范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思想站位,加强值班、值守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值班人员提醒制度,要求值班室提前通知当日值班的带班领导和值班员值班事宜,并按时签到、值班。
二是对2020年值班记录进行梳理,共发现8人/次存在该问题。4月14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与这些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
三是要求值班室规范值班记录填写,不能存在漏填现象,同时每周对值班记录检查一次。
四是印发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森防指关于全面加强当前和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两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建立了市级对县级值班检查制度,进一步要求县局加强节假日应急安全工作。
五是重新修印发订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急值班领导小组机构人员名单》。
六是对现行值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针对全局反馈意见,对全局所有人员进行了重新摸底统计,并结合工作制度的修改,落实新的排班制度。
3、制度的出台和执行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一是重新修订会议制度。印发了《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修订后<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制度><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事制度><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的通知》(忻自然资党字〔2021〕29号),对党组会议进行进一步规范,严格会议议事范围、决策机制和参会人范围。
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2月19日,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聚焦问题、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作风整顿动员视频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重点,在教育和制度上抓严抓实,打好“预防针”,让干部“紧”起来。
(2)结合分管分工,要求分管领导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分管分工,重新修订本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领导班子成员签字背书、认领职责。
4、重点业务领域的廉洁风险点较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一是统一明确将领导签批时间作为采矿许可证发证时间,不再以会审会通过时间为准。
二是针对不按报审资料审批问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资料的审查把关,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职,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和错误,同时对五寨县宝石花石材有限公司重新换发了许可证。
三是通过开展“聚焦问题 转变作风 求真务实”作风整顿活动,组织各科室和各单位对照8个方面的重点,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整治,全系统在教育和制度上抓严抓实,打好“预防针”,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振奋精神状态,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
(2)一是深入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明确凡按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项目,在备选若干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基础上,通过随机方式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实施招标活动的主体。在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招投标活动,确保不发生“围标”“串标”问题。
三是针对业务工作中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小额零星项目使用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并出台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技术专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参与我局相关业务,从事咨询、评估(审)、审核、论证、验收等活动有关技术专家的使用,出台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程序、监督等方面规范了使用中介机构和业务技术专家的行为,进一步堵塞了漏洞,加强了该项工作的过程管理,有效避免了廉政风险。
四是在社会服务项目上按国家要求,严格执行财审和招标制。
五是预算到位后先将上一运维周期的欠费19.5万元付清,下一运维周期费用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先支付10万元。单个运维周期的合同价是19.5万元,未超出采购目录的规定。今后一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间支付,不造成拖欠,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六是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制度执行,明确政府采购相关手续齐备后,财务再行支付费用;同时借本次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涉及相关费用支出全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办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七是市规划事务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山西省2016-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山西省2020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政策文件,在以后的采购中,严格按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是作为政府采购的执行主体,我局已清楚认识到政府采购需规范化操作,并于2019年9月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了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的物业费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程序。局机关统一支付,将物业费列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
九是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局将制定统一的招标采购办法,认真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管理,所有采购事项均按程序报市财审中心财审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一是启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的、整治任务和整治措施。成立了以局长王献明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二是制定并出台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技术专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业务工作中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小额零星项目使用中介服务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规范有序开展业务工作为目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使用管理。对于参与我局相关业务,从事咨询、评估(审)、审核、论证、验收等活动有关专家的使用管理,按照“开放、流动、择优、自愿”的原则,对专家技术服务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和“业务技术专家信息库”,在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采取随机选择的方式从“信息库”中抽取中介服务机构或业务技术专家,确保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防范廉洁风险。
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精神,今后不再对矿山储量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对储备土地临时出租地块进行梳理和总结,深刻吸取此前存在的无标准、不规范的教训。
二是立行立改。代市政府起草了《忻州市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储备土地临时出租行为。
三是严格落实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时刻紧绷廉洁之弦,防控储备土地出租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点。
(5)一是抓紧完成2个已撤销(滞留)项目资金原渠道退回市财政。市财政局已以忻财资环〔20201〕31号文件,批复撤销“神池县大严备乡大羊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神池县太平庄乡大磨沟村等二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是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认真整改规范因自收自支形成的项目资金违规使用问题。静乐县王村乡后村村土地开发项目正在申请撤销。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借支支付职工工资、养老保险、体检费的问题,正在进行内部审计,待审计完成后,局党组专题研究资金补退事宜。
5、财物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一是彻查摸清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情况,责成因去北京参加山西省财政厅举办的上交所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实务培训的3人将多领取的差旅费共计1080元退还市财政。
二是引以为戒,今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一是立行立改,限时补录登记入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17年购置测量仪器1台、电脑2台等价值1.758万元已计入固定资产账。
二是严格管理,重新清点了原有账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第一时间登记入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一是明确原则上办公楼的物业费支付比例是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各自年度办公经费来分摊,按季度支付。
二是理清情况:因各事业单位账户资金支出情况不同,结余也不同,为此,在保证物业费支出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由其它事业单位进行分摊,因此造成年度支付有差距的情况。
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将物业费列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由局机关统一支付,不再由事业单位分摊。
(4)严格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非办公用房)出租管理实施细则》(忻财资〔2020〕9号)通知精神,积极与市财政局、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接,规范房产出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三)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相对薄弱
1、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谨、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一是重新修订会议制度,印发了《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修订后<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制度><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事制度><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的通知》(忻自然资党字〔2021〕29号)对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决策机制和参会人范围和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回避制度进行进一步明确。
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规范,严格落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重新制定的会议制度,确保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分类清晰,决策规范,记录准确。同时严格会前审批、会中组织、会后督促落实。
(2)一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通报,将相关问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一次通报,以此为戒,以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局党组牵头,对大额资金上会研究的相关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堵塞了漏洞。党组会议对大额资金使用涉及的项目、金额、审批程序和对应上会类别进行了研究,并通过了修订后的有关制度。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凡涉及表中所列支出项目、金额时,请主办科室按照程序,先报局财务科对支出内容及资金来源是否合规进行把关审核签字,并明确上哪类会议后,然后再上会研究。
三是局财务人员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审查支出内容和资金来源的合规性,不符合规定和不按程序事前经过审批的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2、基层党建还存在许多短板。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一是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联系市住建局,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于4月15日将该中心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至我局。
二是三支部和八支部已将贾兴华、李龙2名同志党关系转入本人现在工作部门。
三是党组办加强管理,根据党员个人工作动态,督促相关支部及时将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新工作岗位所在单位。
(2)一是组织各支部开展了机关党建工作自查自纠。
二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是支部牵头,对入党程序不规范的党员我单位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认定。
(3)一是组织开展工作自查自纠。
二是安排机关纪委跟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四支部、五支部、七支部立行立改。
三是在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严格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党组办公室、机关纪委牵头,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检查,召开了3次督导会议,确保工作严格规范进行。
(4)立行立改,一、二、四、七支部立行立改,及时设立了党务公开栏,并严格督查,确保应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全部公开。
3、执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市局党组以《关于请省厅协调市委组织部解决人事工作问题请示》书面请求省厅协调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将我局处级和科级干部安排到系统外其他单位任职,以缓解我局领导干部的成长空间和安置压力。2021年以来,已有2名干部调任他局,同时开发区分局负责同志也即将调往他处任职。目前忻府、原平、五寨、岢岚、河曲、神池六个县(市、区)局已经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其他县局计划在5年内完成超配干部的消化。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巡察情况,发现个别干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和《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签字没有落款日期的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已经督促干部本人补签了落款日期,并由人事科安排专人对其他所属人员的干部档案进行了一次清理整改。在2020年度干部考核及以后的干部信息认定中,严格遵守工作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我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责人事科档案专管员张国际同志专门负责,严格按制度落实。
(3)针对原规划局部分转隶人员未完成公务员登记的问题,我局多次向市委组织部和编办汇报,就机关超编运行,转隶人员无法完成公务员登记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由分管领导带人事科及相关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反复沟通对接,公务员科经请示省公务员局后口头答复:一是继续坚持执行编制内登记原则,必须等我局行政编制出现空缺以后才给予登记备案;二是对于转隶到局机关工作暂未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可以先安排在机关任职和参与职级并行。我局已于1月29日将原规划局转入机关工作并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的3名同志正式任职;同时于1月29日和4月2日分2批对原规划勘测局未完成公务员登记的转隶人员进行了职级套转,并继续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对接,早日上报省公务员局进行备案。在省公务员局同意备案后,加快工作,及早完成转隶人员的公务员登记手续。
(4)针对多名科室负责人未正式任职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与组织部公务员科沟通情况,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已于1月29日将原规划局转入机关工作并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的3名同志正式任职。其余6名主持机关内设科室工作的同志根据局党组安排制定的《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计划完成机关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后,对空缺的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按照《方案》进行一次选拔配备,使以上主持工作的临时负责人按组织程序完成正式任职手续,进一步健全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中坚力量。
(5)一是严格按照各自“三定”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
二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进行了重新分工,有效解决了内设科室之间职能交叉,工作推诿的问题;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责不清、工作扯皮的问题,就改革后耕保科与生态修复科之间因土地复垦等工作出现的职责不清现象,经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相互协调已明确此项工作由生态修复科负责;就测绘地理信息科与测绘中心之间工作职责不清的问题,在事业单位改革时已将测绘中心的所有职能划归了新组建的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同时经局党组研究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科工作负责人,在调整局领导分工时又安排测绘地理信息科和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由同一副局长分管,从根本上解决测绘科与测绘中心工作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实际,研究制定新的机关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与行政科室之间、行政科室与行政科室之间、行政科室与审批科室之间职能交叉、运行混乱的问题,确保实现机关的规范化运行。
(6)针对县与市调整干部手续跟不上的问题,市局党组研究制定并出台了《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加强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系统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交流任职时一并迁转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对不服从交流任职决定和不按要求办理行政、组织、工资三大关系的干部,按干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一是印发了《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修订后<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制度><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事制度><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的通知》(忻自然资党字〔2021〕29号),对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决策机制和参会人范围和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回避制度进行进一步明确。
二是严格会议组织,明确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回避告知制度,确保决策公平、公正,不受影响。
三、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加快发展。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围绕管党治党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突出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领导一切的要求,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从党组领导班子做起,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作风抓落实,站在对党负责的高度,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自然资源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用过硬的责任担当,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中央、省、市重大部署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四)以此次政治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扎实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防微杜渐,举一反三,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落实整改。始终保持持续整改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成果在我局落地生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 话:0350-8681285
电子邮箱:zrzydzb@163.com
来信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口,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办公室,邮编034000。
中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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