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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