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需求,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全国住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租房支持力度。
二、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家庭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额度
1、每年每户家庭租房可提取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元调整为每年每户可提取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22000元。
2、对养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每年每户租房提取总额在22000元的基础上增加2000元,即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四、提取频次
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租金每年一次调整为可按月提取或按需提取。
五、办理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办理,也可通过管理部柜面持身份证,银行卡及缴存地房管或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资料申请办理。
养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除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及缴存地房管或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资料外,还应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到管理部柜面申请办理。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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