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关于印发《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忻编发[2011]7号)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一)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于忻州市人民政府的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贷和保值增值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中心现设14个县(市、区)管理部,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贷款科、监督科、统计信息科、稽核科7个科室,定编87人。2017年共有干部职工176人,其中在职160人(在编81人,劳务派遣人员79人),退休16人。
二、部门预算表及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①公务用车购置0元。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实有车辆21台
③国内公务招待费。包干在人头经费每人每年2500元之内,不明确详细金额。
附件: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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