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忻州市发改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s://fgw.sxxz.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责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动态
反映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会议、活动等工作组织及实施的变动情况。
(三)经济动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通知公告
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项目建设
一般专指工程建设项目,如建造一座大楼、兴建一座水电站等具有质量、投资、工期要求的一次性工程建设任务。
(六)价格管理
国家通过制定价格政策和价格计划,颁布价格管理法规,建立价格管理体制,健全价格管理规章制度,对价格的制定、调整和执行进行有效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七)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各种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上述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2、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www.xzfgw.gov.cn/)。
3、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市发改委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公共查阅点查阅。
4、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6号
联系电话:0350-3306205
传真号码:0350-3034549 邮政编码:034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5、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