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测评估工作。
  (二)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战略、政策措施、脱贫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全市扶贫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工作。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扶贫政策培训工作。
  (四)协调推进各类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指导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相关工作。
  (五)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和调度,组织协调对口帮扶、结对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加强全市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夯实扶贫基础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推进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强化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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