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测评估工作。 

  (二)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战略、政策措施、脱贫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全市扶贫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工作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扶贫政策培训工作。 

  (四)协调推进各类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指导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相关工作。 

  (五)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和调度,组织协调对口帮扶、结对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加强全市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夯实扶贫基础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推进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强化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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