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
忻州市制定了《巩固拓展水利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巩固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两山四河一流域”生态功能,推进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一要推动工作平稳过渡。继续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二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坚持巩固与拓展同步推进,保持水利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脱贫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脱贫地区水利基础不掉队,同时在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基础。三要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支持“三类县”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四要支持创新建管模式。加大脱贫地区水利投入,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利用金融和社会资本力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水利投入格局。五要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坚持科学谋划,注重规划引领,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发展水平和农村基层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提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方案》提出了三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紧盯自然条件差、山大沟深、居住分散等重点地区,加强干旱、洪涝及冰冻等突发极端气象预报预警,开展专项排查和常态化监测,动态管理、动态清零,不发生颠覆性问题。二是巩固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强化水费收缴,加强水质检测,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促进工程正常运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三是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因地制宜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或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实施小型供水工程和老旧工程管网更新改造,健全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长效运管机制,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维护农村已建供水工程成果,对已脱贫贫困户实施入户工程补助的政策,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持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根据“建大、并中、减小”的工程建设原则,规划“三个一批”工程,一是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化工程;二是在基础薄弱的地区,建设改造一批小型规范化供水工程;三是在其他地区,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二是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灌区改造工程。完成农业用水取水许可、水量分配、水价核定、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改造渠首工程、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建设工程管护设施及安装计量设施等,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三是推进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建设。实施水库设施维修养护,消除水库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水库正常功能。四是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水库除险加固,减轻下游洪灾、保障城乡防洪安全,构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线,同时为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的水利保障。五是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立足防洪体系全局,统筹河流整体防洪要求,坚持区域服从流域、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科学确定中小河流治理标准;科学确定中小河流治理模式,维护河流生命健康;确定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有序加以推进;对列入计划的项目,科学合理确定治理方案,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六是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工程。进一步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加快水旱灾害防御薄弱环节隐患处置;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和抗旱减灾;继续抓好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统筹抓好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扎实推进山洪沟治理项目。七要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小流域治理工程、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做好新建淤地坝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和开展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
三、持续提升水利监督管理能力
一是全面整治河湖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实施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着力强化水资源红线监管。落实好“三条红线”,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水资源刚性约束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并建立整改清单、形成整改问题台账,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水利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落实公益性水利项目资产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四是加强水利人才技术支持。做好水利人才专业培训、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推进农村智慧水利建设,促进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五是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继续抓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工作。六是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乡村振兴“三类县”水利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七是持续抓好水利定点帮扶工作。向定点帮扶的繁峙县大营镇、南洪水村和上台庄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关心关爱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巩固衔接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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