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三保障”政策(住房安全)
三、住房安全
概念: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
内容:
(一)易地扶贫搬迁
适用范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
安置方式:①集中安置方式: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乡村旅游区安置、城镇购房安置、五保户集中供养安置。②分散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化安置。
补助标准: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补助每人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统筹集中使用。分散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万元。拆除复垦人均奖补1.5万元。②同步搬迁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拆除复垦人均奖补不超过1.5万元,由县级自行确定。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7〕91号)、《关于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92号)
(二)危房改造
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由中央财政户均补助1.4万元。
工作流程:政府普查→村委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批准→开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竣工验收→拨付补助资金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二[201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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