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承办: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350-3039383 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6号市委北院北楼 邮箱:xzsfpb303938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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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扶贫办编制了《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类:
1、机构职能。
2、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
4、工作动态。
5、公共服务。
6、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5类信息以外的本办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办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办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办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办查阅。
属于本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从政府信息正式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办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办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址:忻州市人民政府北院东楼312房间
联系电话:0350 - 3039383
传真号码:0350 - 3039984
邮政编码:034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www.xzsfpb3039383@163.com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办提出申请的,填写《忻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办领取,也可以在本办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办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办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办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办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办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办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办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办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市政府信息科 0350-3902973
通信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东街21号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改革协调科(信息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