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常态化推进巩固衔接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厅字〔2023〕15号)和《山西省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常态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晋巩固衔接组〔2023〕8号)文件要求,就压实市直行业部门责任,常态化推进巩固衔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督促指导机制
(一)督促指导主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的39个市直行业部门。
(二)督促指导对象。14个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区。以11个重点帮扶县为主,兼顾2个整体推进县和2个先行示范县
(三)督促指导内容。根据市直行业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业务督促指导。主要包括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问题整改及挂牌督办事项整改、中央及省市领导交办工作落实及信访舆情处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详见附件1)。
(四)督促指导形式
1.日常督促指导。市直行业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工作人员,组建督促指导队伍,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任务较重的要成立工作专班。各部门要对照本部门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
2.年中督促指导。由市直行业部门,围绕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等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上半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一次集中督促指导。
3.年底督促指导。由市巩固衔接办牵头,根据年度考核评估安排,组织市直行业部门实施。由处级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指导组巡回督导,帮助基层发现问题、改进提升。
4.重点督促指导。由市巩固衔接办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针对督促指导中发现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要交办事项、重大舆情处置办理等,随时开展督促指导。
二、健全完善定期调度机制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认真落实市直部门推动乡村振兴实行责任清单化、联动制度化、下沉常态化“三化”运行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要向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工作落后的县(市、区)。市巩固衔接办根据信息报送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二)建立推进会议制度。由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市直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市直行业部门汇报巩固衔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安排近期工作,确定重要工作事项,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建立专题调度制度。由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巩固衔接任务要求适时组织召开,市直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通报巩固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工作推进好的市直部门和县交流经验,工作滞后的市直部门和县表态发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压实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切实履行好本行业本系统抓巩固衔接工作的专项责任、监督责任、指导责任。市巩固衔接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直行业部门动真碰硬开展督促指导工作,既要注重发现问题,找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更要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补齐短板弱项、改进提升工作。
(二)强化举措创新。市直行业部门要强化举措创新,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等具体指标,对标政策要求和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对调度发现的问题,市直行业部门要强化调度与指导,深入分析根源,举一反三整改。
(三)强化工作成效。市直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对重点区域、重点事项组织开展联合督促指导,指出短板弱项,提出整改建议,切实推动工作,避免重复指导,提高指导效率,推动常态化调度指导机制落地见效,助力提升巩固衔接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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