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市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全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入新阶段、取得新成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聚焦监测帮扶。一查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情况,看县级是否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并开展数据比对和信息预警;村级是否定期开展入户排查,并建立走访台账;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流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收入和刚性支出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及在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等“应纳未纳”情况的农户。是否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但给予一定帮扶措施而未识别为监测对象的农户。二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看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要,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落实了帮扶责任人。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并解决问题。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措施。三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看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程序是否规范且符合标准,家庭收入是否超过当年度监测范围指导线且持续稳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是否稳定解决,生活是否恢复正常状态。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重新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要按照监测对象识别认定程序重新纳入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四查数据信息准确情况,看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更新完善;家庭成员信息、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数据信息录入是否准确;数据信息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线上线下一致。
二、聚焦教育帮扶。一查动态监测情况,看是否开展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动态监测。二查政策落实情况,看是否落实劝返复学、送教上门机制;是否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
三、聚焦健康帮扶。一查动态监测情况,看是否将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二查政策落实情况,看是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是否实现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及“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三查设施配套情况,看村卫生室是否符合标准,是否配备合格的村医、药品、设备。
四、聚焦住房安全。一查动态监测情况,看是否全覆盖动态排查疑似危房。二查危房改造情况,看是否完成危房鉴定,对“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是否落实危房改造补贴。
五、聚焦饮水安全。一查动态监测情况,看是否动态排查饮水安全、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稳定达标。二查供水机制情况,看是否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是否建立饮水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是否制定落实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
六、聚焦兜底保障。一查动态调整情况,看是否落实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保障范围。二查政策落实情况,看是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在读期间资助政策;看是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三查救助金设立情况,看县级是否设立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应急救助基金;乡镇是否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七、聚焦光伏产业。一查统筹协调情况,看县级光伏帮扶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是否到位;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协调调度是否到位;县级是否制定(更新)年度光伏帮扶产业收益分配办法或分配计划;是否建立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台账;是否实现村级电站投保全覆盖;县级光伏管理部门是否按月结算村级电站发电收益;是否按月及时拨付到相关惠及村;是否执行发电收益(税后)90%及以上到村要求;是否建立光伏收益分配台账;集中式电站兑现政府收益是否按合同约定金额和时限执行到位;是否组织专门力量对专业运维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且考核结果作为运维费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二查运维管护情况,看专业运维机构对光伏电站的定期巡检和有效保养是否到位;对发电设备老化或损毁、电站改造升级、低效故障等情况处置维护是否及时;电力部门对电站外围配套设施维护抢修是否及时到位;村级电站的门牌标识、安全围栏、图片简介是否完好,无损毁、残缺等现象;电站环境是否整洁、设施设备保洁是否到位。三查收益分配情况,看光伏惠及村是否制定年度光伏收益分配方案或使用计划;是否制定公益岗位管理和考核制度且执行落实;是否建立村级年度光伏收益分配或使用台账。光伏公岗工资是否按月(特殊情况按季)发放到户;小型公益事业临时劳务工资发放是否到位;奖补是否到位。村级年度光伏收益分配方案或使用计划是否于年初公示;年度光伏收益分配或使用情况是否于年底公告。
八、聚焦小额信贷。一查部署推动情况,看是否建立工作专班,查看专班在日常工作中统筹协调、指导服务、调度解难、督导推进等工作记录;是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并发挥作用。二查任务落实情况,看是否制定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任务计划;是否建立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台账;是否完成年度投放任务,实现应贷尽贷;投放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免担保免抵押;是否按要求贴息并实现应贴尽贴、及时到位。三查风险处置情况,看是否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机制等;是否依法合规,及时规范处置逾期、不良贷款等。
九、聚焦就业帮扶。一查务工就业台账建立情况,看是否以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为单位,建立务工就业信息台账,每月进行动态跟踪,实时更新信息台账;县级是否汇总建立数据库,按月更新数据库。二查务工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看是否规范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的申请审核发放程序,各项稳岗就业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对灵活就业、无法提供就业证明和交通费用证明的交通补贴申请人推广承诺制;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是否实现稳岗补贴应发尽发。
十、聚焦搬迁后扶。一查监测帮扶情况,看易地搬迁安置区防返贫排查走访是否全面到位,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是否及时纳入监测范围,是否按要求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措施。二查权益保障情况,看易地搬迁安置区管理架构是否理顺,社区和迁出村双重管理职责是否厘清,在就业、户籍、养老、医疗等方面衔接是否畅通,迁出村和安置区资源是否盘活利用,住房产权登记证是否发放,搬迁群众各项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三查岗位设置情况,看光伏收益是否随搬迁户统筹,以光伏为主体的公岗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人岗分离等问题。四查产业就业情况,看安置区配套产业是否足够,帮扶车间等经营主体吸纳就业能力是否足够;搬迁群众从业需求与技能培训、就业帮扶是否精准,帮主体、扶中介、补个人等一系列后续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零就业”家庭。五查社区治理情况,看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短板,公共服务人员是否配备保障,社区治理机制是否健全。六查数据资料情况,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数据线上线下是否一致;安置区劳动力台账、培训持证就业台账、防返贫监测台账等基础信息是否完善,“五好社区”创建等资料是否健全。
十一、聚焦消费帮扶。一查结对帮扶机制建立情况,包含驻村帮扶单位帮销助销、民营企业联农带农、县域结对帮扶互助互惠相关机制等。二查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情况,包含落实“十进十销”消费帮扶措施、搭建消费帮扶供销平台、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参加各级消费帮扶展销活动、县域结对帮扶对接情况等。三查资金投入和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包含消费帮扶政策支持、供需平台搭建、展销展览活动开展、益农惠农项目实施、物流仓储建设等。四查订单签订情况,包含原材料采购订单、精加工供需订单、人才交流协议、劳务输出合同等。五查平台入驻情况,包含“832”消费帮扶平台、本土电商平台、全国性电商平台入驻情况。六查消费帮扶工作台账,包含民营企业联农带农台账、帮扶单位帮销助销台账、“十进十销”工作台账、人才交流台账、劳务输出台账等。七查宣传动员情况,包含特色农产品推广、营销活动开展、新媒体推荐等。
十二、聚焦资金使用。一查资金相关资料,主要包括2020-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台账;资金安排预算指标文件;脱贫县统筹整合(调整、补充)方案及报备文件,非脱贫县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台账;年度实施项目及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等。二查资金用途合规性、合理性情况,主要看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增幅情况;资金是否按要求及时匹配到项目;是否存在将资金切块到乡镇或部门进行“二次分配”;是否存在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问题;2021年、2022年度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2021年≥50%,2022年重点帮扶县≥60%、其他县≥55%),2022年度较2021年度比例增幅情况。三查资金下达、拨付有序、合规情况。主要看项目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整合资金是否存在长时间滞留、闲置、影响资金效益等情况;是否存在以拨代支、明显超进度付款等抬高资金支出进度情况;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扣除政府采购文件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质保金后)与预算安排资金的比例(不得存在2年以上资金未支出);核对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信息系统资金支出情况是否一致等。
十三、聚焦项目监管。一查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2020-2022年县级巩固衔接项目库台账、项目库审定文件、论证、公告公示资料等;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或制度;产业项目扶持政策、收益分配相关管理办法或制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或制度;乡村振兴部门信息系统中年度实施项目是否与当前实际情况一致;县、乡、村实施的每个项目,是否形成“一项一档”资料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过程资料,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开工前、建设中、完工后>,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资料,利益联结资料、年度公告公示资料)等。二查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主要看项目入库是否及时充分、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入库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是否用于项目库之外的项目。三查公告公示和绩效管理执行情况,主要看县级资金分配结果、项目库、资金项目计划,部门、乡镇、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情况及效果等。绩效管理主要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跟踪监督情况、事后评价情况等。四查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主要看年度项目是否存在未完工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未履行变更程序)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是否存在因完工延误或施工质量明显影响项目发挥效益;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存在联农带农机制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兑现农户补助;收益分配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等问题。五查项目持续运营情况,主要看经营性项目资产是否明确联农带农机制、是否优先覆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项目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公益性项目资产质量是否达到相应标准、后续管护是否存在问题等;其他项目资产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十四、聚焦扶贫资产。一查扶贫资产相关资料,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投入、2021-2022年帮扶资金项目投入,形成资产规模、资产现状、运营管护等情况;县、乡、村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监管台账;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或制度;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线上资产台账和线下台账是否一致等。二查资产清查摸底情况,主要看县、乡、村是否全面摸清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底数,是否有遗漏;资产类型(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是否准确。三查确权登记推进情况,主要看扶贫(帮扶)项目是否纳入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管理;相关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确权、移交、登记入账、规范入账,账实是否相符,资产台账信息要素是否完整等。四查资产后续管理情况,主要看县级政府是否对本县域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履行后续管理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乡镇政府是否履行日常监管责任;确权到村集体的资产,村级组织是否履行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五查资产后续管护情况,主要看扶贫(帮扶)项目是否建立后续管理制度,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日常管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项目权属不清、职责不清、后续无人管护等问题;重点看资产现状,是否存在半拉子、烂尾、闲置、流失、亏损、损毁或者低效运行(未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等,是否及时采取规范处置;经营性资产项目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合同),到期是否及时履行续签或变更手续,是否建立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是否及时、规范等;是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
十五、聚焦乡村建设。一查村庄规划情况,看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是否完成编制。二查示范创建情况,看2022年度省级示范创建项目是否完工和达标;项目开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项目验收等相关手续资料是否整理完善;示范创建后续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2023年度省级深化示范创建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审批、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等工作是否按时序进度推进。三查农村改厕情况,看是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公厕建设;看是否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看是否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整改“回头看”。四查污水治理情况,看是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看是否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建设任务;看是否建立落实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五查垃圾治理情况,看是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看是否实施垃圾分类、无害化管理、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六查环境整治情况,看是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六乱”整治成果;是否建立村庄清洁机制,包含清洁人员配置、垃圾箱放置、清运车辆调度和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创建机制等,
十六、聚焦乡村治理。一查乡村治理提升情况。看是否高质量开展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是否健全完善网格治理机制,是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是否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数治、善治”“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二查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是否多措并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否密切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利益联结。三查乡风文明建设情况。看是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否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否大力加强基层廉洁文化建设,完善“一约四会”制度;是否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网格化管理等经验做法。
十七、聚焦问题整改。一查问题排查情况,看是否对照各类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二查问题整改情况,看2022年各级各类考核督查反馈问题是否完成整改;看是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长效机制;问题整改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三查整改巩固情况,看是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回头看”;看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情况。
十八、聚集群众增收。一查收入监测情况,看是否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联席会议制度,是否落实“13810”收入监测帮扶机制,定期组织会商,开展部门间信息比对;看是否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库,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预警信息进行分类处置、分类帮扶。二查政策落实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省市促进脱贫人口增收30条政策举措;是否对收入不增反降、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重点人群,落实增收帮扶措施;是否对收入不达监测标准的脱贫户,及时启动防返贫保险理赔。三查收入增长情况,看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增长,增幅是否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且符合实际情况,保持在合理区间。
十九、聚焦驻村帮扶。一查干部选派情况,看各县(市、区)是否落实“一村一队,一队3人”选派要求(查身份,看符合不符合派驻要求;查档案,看党组织关系是否转入)、“五天四夜”驻村要求(查驻村,看是否按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和“六化十到位”工作要求。二查干部管理情况,看县驻村办是否按要求落实驻村干部积分制考核和驻村工作队星级化管理;是否对中央和省市县四级驻村干部开展全员培训;是否对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暗访通报。三查开展帮扶情况,看驻村工作队以工作台账、学习台账、走访台账、个人学习工作笔记本为主的“三账一本”相关资料是否齐全;驻村(乡镇)干部是否遍访全覆盖,其中驻村干部要每半月走访1次脱贫户、监测户,每月走访1次其他农户,每两月电话访问1次不在村农户;驻乡镇工作队要每月遍访1次行政村,及时宣传帮扶政策,做好记录。四查驻村保障情况,看派出单位是否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贴、交通补助、每年体检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是否定期听取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长汇报,专题研究解决驻村帮扶问题;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每年到村调研督导不少于2次;是否开展消费帮扶。
二十、聚焦典型经验。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特色亮点工作,梳理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对照上述20项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大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确保5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阶段目标,实现工作大提升,推动全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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