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结合忻州实际,现就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过渡期内保持医疗保障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持续深化县域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持续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医疗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得到深化,重大疾病危害得到进一步控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果进一步巩固,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设施条件逐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逐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逐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持续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健康脱贫成果
1.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7种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7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
2.完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3.继续开展“双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继续发挥健康服务“守门人”作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乡村干部签约团队继续发挥政策保障“领路人”作用,提供健康帮扶政策宣讲和医保报销等事项的代报代办服务,解决群众就医报销问题。继续推进“双签约”服务,确保农村脱贫群众“就医有保障,报销有人管”,让群众充分持续享受政策福祉。
4.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5.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6.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
7.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全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
(二)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1.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完善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县域内医疗集团打包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2.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加大对脱贫区域、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筹集,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卫生资源配置水平。持续巩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成效,配备中医医师,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3.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继续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区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5.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切实落实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助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三级医院医联体建设。受援医院与支援医院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受援医院专业发展需求以及支援单位实际情况,签订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疗集团协议,协议应明确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工作目标,细化到管理和医疗能力提升等具体内容,持续开展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二级医院工作。
6.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加大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县域倾斜。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县级医疗集团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三)加快推进健康忻州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1.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法人和法人代表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防护责任“四方责任”。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入忻返忻人员及密接、次密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加强冷链物流监管,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深化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集“防、控、治、研”为一体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加快市级移动P2实验室建设。推进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改革。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3.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持续推进原平市轩岗镇中心卫生院尘肺病康复站试点建设,7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尘肺病患者完成第一轮康复训练工作。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4.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今年完成51500例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数9589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今年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70%以上。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5.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继续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文化优势与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已成立医疗保障巩固衔接组,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区对应成立县级医疗保障巩固衔接组,实行双组长制,统筹做好县域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区要将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县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部署推进。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倾斜支持,现有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市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县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爱国卫生运动等相关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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