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已经忻州市财政局审核完毕,以忻财库〔2018〕13 号文件予以批复,根据《预算法》规定,现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开发的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规划、计划。
2、负责扶贫开发项目部门监管等工作。
3、协调扶贫开发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及动态管理,指导全市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5、负责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三、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收入448.655万元,比2016年274.998万元增加173.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415.99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2.72%,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2.66万元,占全部收入的7.28%。
(二)支出情况说明
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447.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911万元,占支出的36.5%;项目支出284.0477万元,占支出的63.5%。
1.基本支出163.2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3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5.91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284.047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
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1876万元,全部为公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增加1.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重,下乡频繁。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没有公务接待费,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度严格按要求开展了忻州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设定了工作目标,核算了预算配置,检验了预算执行情况,规范了预算管理,加强了资产管理,评价了职责的履行情况。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忻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的批复
2、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2: 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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