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3421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机关:忻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27日
- 标题:《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脱贫攻坚组〔2020〕20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9日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巩固脱贫成果现场推进会精神,以产业发展、技能培训、教育治本为重要抓手,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量,贯通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全过程。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忻州市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忻州市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工作方案》《忻州市关于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方案》三个文件。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忻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7日
忻州市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工作部署,根据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实施意见》(晋脱贫攻坚组〔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精准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提高工资收入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进一步促进贫困劳动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达到稳定增收的终极目标,实现全市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圆满收官。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需要,做到应培尽培
依托全市已经建成的27万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数据库,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就业信息,做好数据的分析、统计、使用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所辖企业挖掘、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并及时收集发布岗位类型、需求、待遇等信息。实施劳动者信息和公共就业部门信息的双向互动,精准推送培训信息、岗位信息和政策规定。以县为单位确定有就业能力、有培训意愿贫困劳动力的数量,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每年至少为有培训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1次培训机会,提供3次就业岗位信息。2020年全市培训贫困劳动力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加大“两式一制”培训比例,提升培训质量
在做好贫困劳动力普惠制培训的同时,突出抓好“菜单式、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要按照菜单式培训的方式,定期发布职业培训机构目录、职业工种目录、开班报名等信息,供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以就业为目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且就业率达到80%的重点群体培训,可根据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补贴额度最高每人不超过4000元(补贴标准及申领拨付办法按忻人社发〔2020〕30号执行)。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落实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费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以及市直承担省下达培训任务的行业管理部门)
(三)融合线上线下培训模式,推行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
落实我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512 工程”,每年组织完成线上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以上。劳动者根据线上培训时间、培训技能理论考核等获得相应线上培训合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线下技能实操培训。推行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制度,实名登记发放至劳动者,不得转让,培训结束后获得相关证书向培训机构支付,不参加培训电子券没有价值,首先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试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提高培训后持证率
按照国家、省的安排部署,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外,逐步有序实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人社部门发布评价规范,公布社会技能评价机构名单,并予指导监管。2020年支持企业、职业院校、第三方评价机构尽快完成首批评价机构认定备案,全方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评价工作。尽可能将培训机构和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统一起来,培训结束即可进行技能等级评价,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引导贫困劳动力首选集培训、评价功能于一体的技能培训机构,进一步提高培训后持证率,在持证就业上取得新的进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构建培训就业一-体化新模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机制、机构运作”的原则,探索构建“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的培训就业新模式。五台县作为省试点先行先试,由人社、财政等政府部门负责整合各类培训就业政策、资金,向一体化培训就业服务机构集聚。一体化培训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区域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实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派遣就业、跟踪服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培训的“就业率”,对培训后暂时无法就业的困难人员实施兜底帮扶,时间一般为3年,期间不断线开展培训就业服务,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县(市、区)可以采取“培训+招聘会”模式,加强校企联动,积极推荐培训合格学员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五台县人民政府)
(六)以“两站”建设为牵引,强化易地搬迁就业扶贫。
相关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扶贫部门,按照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晋脱贫攻坚组〔2020〕17号)要求,分别牵头在本地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就业创业服务站”和“公益事业服务站”,推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人社部门设立的就业创业服务站,要安排专人牵头负责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的信息管理、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建立台账并动态调整,人员配备可采用编制内人员、就业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服务人员驻派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托当地劳务公司开展工作,资金由原渠道保障。扶贫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设置小区治安、保洁保绿、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统筹纳入公益事业服务站服务范围。“两站”场地提供和建设维护费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
(七)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引导贫困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农机服务社,开办家庭农场,兴办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为带动,引导贫困劳动力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催生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等新产业新业态,丰富产业形态,增加贫困劳动力就业机会。支持建设扶贫车间,推进已有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扩大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供给,对招用贫困劳动力10人以上、年就业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市商务局)
(八)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争取国内国际市场份额
扩大区域性劳务协作,积极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用工较多的地区开展劳务协作,支持在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输出相对集中的省区或城市,设立劳务服务工作站,为贫困劳动力异地就业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对劳务输出机构在输入地设立服务站并开展跟踪服务的,可按其服务劳动者人数给予机构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就业服务补贴。将培育打造劳务品牌作为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抓手,发挥好优秀劳务品牌示范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广泛组织有培训意愿符合培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品牌培训,加强品牌推介、岗位对接等活动,扩大劳务品牌带动就业效应。积极参加省级劳务品牌和劳务协作基地评选活动,争取奖补。加大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 32号)的宣传力度,借力国际就业市场,实施“走出去”技能增收,鼓励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到国外就业,2020年首先打开日本劳务市场,逐步进军新加坡、以色列、韩国、德国等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九)突出未脱贫劳动力帮扶,兜住就业扶贫的底线
加强对未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精准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其中确实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一户一公岗”的标准,予以托底安置。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不低于我省脱贫标准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并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可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各县(市、区)从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可叠加提高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就业扶贫政策清单、受理部门清单、联系人及电话,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专项就业服务,提高群众对培训就业扶贫政策的知晓度,便捷享受各项服务,提升服务效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扶贫开发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贫困劳动力作为本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重点,对照任务逐项落实,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实现依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贫困劳动力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营造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三)抓好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检查。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的落实,切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高贫困劳动力持证率、就业率、增收率,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工作进展高效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培训质量不高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忻州市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
成果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进一步发挥产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精准把握忻州产业“特”“优”禀赋特点,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谋划实施一批“六新”项目;围绕“点、线、面”构建产业强镇、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三位一体”的产业协调推进格局;持续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六大产业,打造“一县一业”重点县;不断提升贫困人口产业技能,促进脱贫户发展产业、壮大产业,深化“一村一品一主体”。构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巩固全市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做强扶贫产业,夯实发展基础
1.标准化发展种养业。围绕选准的特色优势种养产业,坚持标准化理念,不断发展壮大。建立标准体系。建设涵盖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六大产业集群标准体系,推广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优良种子繁育基地、特色种养基地。建强基础设施。围绕有机旱作农业、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创建,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推进现代化、标准化种养生产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发展设施农业。改造一批老旧日光温室,建设设施农业育苗场,完善设施农业品牌和市场体系,引导发展设施蔬菜、食用菌、设施果树,新建一批高标准设施生产基地,发展一批省级设施标准园。发展林果产业。结合“封山禁牧”和饮品产业布局,扶持创建一批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省级干果特色经济林示范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机服务中心)
2.品牌化发展加工业。以药茶和杂粮产业引领,推动忻州产品向忻州品牌转变。做优“忻字号”品牌。发布“忻州杂粮”区域公用品牌,巩固拓展现有80余个品牌,持续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品牌管理和运营,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品一标”忻州农业品牌体系。做强农产品加工。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顺应消费趋势和消费需求,精细化、特色化、功能化、定制化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加工、深加工,让更多的忻州特色农产品从田头走向手头、筷头、舌头。打造“圳品”基地。紧盯深圳等地消费市场,用活深圳专家技术、资金资本,精准对接,规划建设初级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优良种子繁育基地,加快培育优质特色产品,提高忻州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
3.高质量建设加工园。以构建“市有龙头、县有园区、乡有基地、村有产业、农户参与”的忻州现代农业格局为目标,建设“中国杂粮之都”产业融合园区,尽快完成“两个平台”等一期工程建设,确保山西(忻州)杂粮出口平台9月底投入运营。持续强化“六大体系”建设,确保市级龙头引领作用发挥。建设农产品加工园。用好县级开发区政策优势,紧扭特色、精准定位、量力而行,每县建设至少1个农产品加工园,积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立足镇域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对标“主导产业突出、产村融合发展、宜业宜居”,“一乡一特”发展,加快神池县东湖乡国家级羊产业强镇建设,力争到2022每县培育1个以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一村一品一主体”示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发特色资源,培育主导产业,壮大带动主体,密切联结机制,提升农户参与度,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
4.围绕“六新”求突破。把“六新”作为农业产业创新升级、产业扶贫提质提效的抓手,积极推进“新基建”,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提升农村网络质量和覆盖率。强化新技术研发,与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加快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应用新材料,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化肥、农药、新型生物农药、新型可降解地膜及地膜制品,推动乡村产业绿色发展。提升产业装备水平,积极引进推广丘陵山区有机旱作农业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有条件的地方可引进农业智能机器人,提高生产效率。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乡村产业链条,谋划实施一批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康养、农耕文化传承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创建一批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把增值收益和就业创业机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二)壮大带贫主体,增强带动能力
5.培育龙头企业和联合体。落实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认定监测办法。定向招引。用好贫困县企业融资和企业上市优惠政策,创新扶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立足补链、延链、强链,开展定向招商、上门招商,引进一批旗舰企业重大项目。对标培育。用好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10条、市11条措施,倾斜参与扶贫的企业和联合体,鼓励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销售收入,力争到2022年,每县拥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至少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至少2个。鼓励带贫。发挥扶贫周转金、产业扶贫风险补偿金作用,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在贫困县设立分公司或建立原料加工基地的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扶贫龙头企业打造产业扶贫基地、建设扶贫车间、发展田头市场、向贫困村订单生产或定向用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办、市农发行)
6.提升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把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抓手,建章立制、科学扶持、确保壮大。规范运行。落实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培育两个方案,从登记注册、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环节入手,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行为,夯实发展基础。科学扶持。鼓励有从事物流配送、保鲜烘干、冷鲜储藏经验的能人领办合作社,完善市域内合作社和家庭农产经营链条。对合作龙头企业、按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要重点扶持,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能力。鼓励壮大。开展合作社领办人、家庭农场负责人培训,提升服务社员、接洽企业、对接市场能力。积极培育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鼓励组建联合社、联合体“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7.大力度推进创新和创业。坚持创新为上,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动能转换。吸纳人才。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采取退休返聘、项目合作、股权投资方式引才,引导本地在外务工人员、大学生、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村创业。用好人才。用好招才引智政策,建强忻州农业专家平台,引导专家人才服务企业、自主创业。对与企业成功签约、自出创业有成的专家人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发聘任证书,为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国家级相关支持。服务人才。对专家创业、返乡创业的带贫企业、合作社,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方面要主动提供支持,在项目服务、环境提供上要重点关注和支持,确保其落得下、稳得住、能壮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三)加强培训服务,提升发展能力
8.加强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富民战略,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上提质增效,推动“身份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创新培训方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倾斜脱贫村脱贫户,注重产教融合,为脱贫户提供“菜单式”“地头式”“分段式”“帮带式”培训,提高实践课实训课比例,提升农民农业生产实用技术。提升培训质量。衔接带贫主体用工、特色劳务品牌打造、合作社发展壮大,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推广,提升脱贫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提高持证比例。以考证持证为标准,健全劳务技能等级认证体系,组织参加技能等级认证,提升脱贫群众持证比例,确保脱贫户真正掌握1-2项实用技术,能自主发展致富。完成年内11299名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力争持证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9.强化技术服务。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促进政产学研用合作。建强专家团队。加大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用好忻州农业专家平台,组织农业技术人员、企业特聘专家、农技志愿服务者等,分类组建农业技术服务团队。建立服务机制。积极选派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下乡服务,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壮大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采取田间地头、上门服务方式,大力推广农业技术,为脱贫户提供针对性产业发展指导和技术服务。建设社会组织。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农技、农机推广体系和农经管理体系改革,培育和建设面向小规模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四)畅通产销衔接,增加产业收益
10.强化产销对接。紧盯国际国内、线上线下消费市场,拓展忻州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实体平台。建强杂粮出口平台,对接“南果、北肉”出口平台和“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在大城市、大商场发展忻州特色农产品展销平台,让更多忻州产品走进京津冀、“珠三角”等消费市场。用好电商平台。发挥12个电商示范县优势,推进忻州农产品进城市商超、进旅游景区、进物流市场、进加工企业、进电商平台、进国际市场。组织参加展会。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广交会、农特产品展销会等,努力打响“忻字号”农产品品牌,提升忻州农产品市场知晓度和认可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
11.推进消费扶贫。以销售扶贫产品为目标,创新帮扶方式,推进消费扶贫。强化扶贫产品认定。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细做实消费扶贫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组织各类带贫主体参与认定,让更多的忻州农特产品列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入驻全省消费扶贫商城。推进“十进十销”。持续开展扶贫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旅游景点、进劳务市场“十进”及电子商务营销等“十销”,努力扩大扶贫农产品销售额。鼓励直播带货。组织参加全省“晋品晋味·助农益农”农产品消费季活动、“我的乡村我代言”百村直播活动,鼓励开展主播带货、田间直播等,拓展忻州扶贫产品销售新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等)
12.完善流通体系。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用好国家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政策,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组织申报、技术指导等,建强全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流通体系,着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五)密切利益联结,释放政策红利
13.引深“五有”机制。按照全省产业扶贫“五有”全覆盖要求,对标“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对所有贫困村(搬迁、销号村除外)开展“五有”回头看。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五有”产业扶贫机制,提高脱贫农户组织化程度,确保扶贫产业带得稳、带得准、带得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
14.拓展带贫益贫方式。落实忻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的实施意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效,指导脱贫户以土地、资产、资金等方式入股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以务工就业、订单生产、产品代销、资产租赁、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龙头企业建立契约型、股权型联结机制,深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力争到年底贫困户入股率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大意义,把巩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摆在突出位置。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小组要强化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保障,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产业扶贫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直有关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继续落实小额扶贫信贷、扶贫产业贷款等政策。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投入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加大对带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加快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开展符合我市的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保障乡村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三)强化人才保障。发挥组织优势,积极为贫困县、贫困村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和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强本地人才教育和培训,大力培养乡土专家,打造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培养不走的脱贫致富带头人。坚持扶智、扶志相结合,持续加强技能培训、资金支持,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四)强化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巩固产业扶贫成果与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出台财政支持政策措施。立足优势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全面总结,持续推进产业扶贫中的好政策、好办法、好经验,推进贫困地区、贫困户的脱贫产业由全覆盖向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转变。(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
(五)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要完善脱贫攻坚成果监测预警机制,对摘帽县、出列村、脱贫户定期跟踪监测、综合研判,及时发现因产业发展影响巩固脱贫成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前做好防范处置。深入总结各地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推动全市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忻州市关于深化教育扶贫
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关于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教育扶贫的部署,进一步高质量完成教育扶贫任务,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强化“交总账”和“军令状”意识,紧紧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要求,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深化教育扶贫,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
二、目标任务
按照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标准,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和职业教育,巩固扩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1.落实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加强贫困学生精准识别,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体系,重点保障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资助,确保各阶段学生资助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对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自动纳入申请对象,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办理效率,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获得贷款顺利入学。
(二)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1.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对“义务教育有保障”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动态跟进、深入排查,重点对已复学学生的排查,巩固劝返复学成果。
2.努力补齐农村教育短板。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升办学能力。
3.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巩固中小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加快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网络提速扩容。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培训,培育并推广一批中小学数字校园、创客教育等方面的优秀典型,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4.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强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年度监测,做到不倒退、不反弹、不回潮。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持续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5.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贫困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6.加快发展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省级示范高中学校与贫困县普通高中学校对口帮扶工作,通过管理人员挂职、教师交流培训、参与学校活动、学生互访互助、优质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提升贫困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7.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营养改善计划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相结合,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食堂,不断提高试点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加强各级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督查,不断提升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能力和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8.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大特教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坚持“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到2020年底,我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建设
加快推动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加强贫困县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条件,提高县级职教中心基础能力,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当地产业和区域需求,指导县级职教中心发挥培训职能,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劳动者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多形式培养、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就业。
(四)持续优化贫困地区教师资源配置
1.保障乡村教师和经济困难教师待遇。继续实施国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向全市6个集中连片贫困县的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积极争取扩大政策覆盖范围。
2.推动城镇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大力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完成校长、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应交流人数10%。
3.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做好乡村教师培训,为乡村教师提供高质量培训机会,加速补齐贫困地区教师能力建设短板。继续做好大学生顶岗支教工作,为农村学校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五)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进一步落实《忻州市教育扶贫行动方案》、《忻州市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强弱帮扶、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优质示范引领作用,帮扶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文件指导、自动结盟、主动请缨等方式,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系统性的结队帮扶格局,层层落实“省帮市、市帮县、县帮乡、乡帮村”的帮扶机制,全面实现“他人帮我,我帮他人”教育帮扶全覆盖。
(六)大力加强消费扶贫工作力度
立足教育系统资源优势,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农产品和搭建销售平台,加强寄宿学校消费管理,寄宿制学校对粮、油、菜、蛋、肉等农产品的消费全面向贫困地区特别是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倾斜。在做好学校直接消费农产品的同时,拓展教育系统周围对农产品和服务保障的促销作用。充分调动教育系统教职工自身日常消耗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同时,利用广大教职工资源,向全社会辐射,代销、促销农产品,推广保洁、保姆等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模效应,增大扶贫产品销售量,降低采购成本,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
(七)积极开展精神扶贫活动
继续大力推动精神扶贫,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多管齐下”,在改变“人”的观念、提升“人”的能力、鼓舞“人”的士气上下足绣花功夫,促进帮扶措施有效落实,确保脱贫路上一个都不掉队。通过开好家长会、说好悄悄话、用好小广播、写好小板报、做好小喇叭主题教育“五好”活动和“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征文比赛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唤醒那些叫不醒、扶不起的人,充分发挥学生“感染家长、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脱贫攻坚正能量宣传,以校风带动家风,以学风促进民风,从根本上解决脱贫攻坚贫困群众思想精神层面的困惑,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八)深入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1.加强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熟练掌握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幼儿园语言,并能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多渠道开展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开展普通话政策宣传及培训,将普通话培训与职业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持续开展青壮年农民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推广“语言扶贫”APP。
(九)努力拓展教育服务脱贫攻坚空间
1.加强贫困学生就业服务指导。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管理台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对一”就业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其就业能力,提升其就业比例。
2.加强职业技能就业服务指导。指导职业学校聚焦三农产业布局,结合专业特色优势,强化技术服务和培训,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就业服务工作,助力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
(十)持续开展巩固教育扶贫成果专项行动
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加强常态化督导,持续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工作和底线任务来完成,强化“交总账”意识,拿出决战完胜的精神状态,积极推动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措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牢兜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查缺补漏、动态跟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四个不摘”,抓紧补齐农村教育短板,确保不留盲区死角。持续抓好教育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关心关爱扶贫干部,提升脱贫攻坚能力。
(三)加强总结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把握宣传节奏和重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总结宣传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先进事例,讲好教育扶贫生动故事。
(四)严格监管问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注重加强教育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对待教育扶贫工作等问题,把作风建设贯穿教育脱贫攻坚全过程,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教育扶贫各项举措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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