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紧急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7/2018-06737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年01月12日
- 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电〔2018〕 5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2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开展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政策创新,也是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我市是全省光伏扶贫工作重点市。2017 年年底国家发改委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安排我市集中式电站、村级电站(含联村电站)1358座,总规模596860 千瓦。为加快推进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如期建成运营,光伏收益精准落实到村到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建成投入。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原则上2018年2月28日前所有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具备开工条件,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投入运营。
二、完善备案手续。全市1358个光伏电站项目统一向市发改委备案,2018年1月28日前全部完成备案手续。
三、落实建设条件。抓紧办理和完善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包括确定承建主体、落实用地、办理环评、占用林地、审批接入资金筹措、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2018年2月28日前全部到位。特别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共四块:一是中央专项资金,每100千瓦补助巧万元;二是县级切块资金;三是建设主体自筹;四是银行贷款。
四、做好配套服务。一是电网接入。各项目县要主动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联系,一定要给电力公司留出争取项目施工的时间。二是并网运行。坚持光伏扶贫电站并网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同步进行。三是加强运营维护。健全运维机制,规范运维管理。鼓励支持各地建立光伏电站智能管理系统,逐步推动平台建设由县升级对接到市到省、最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村级扶贫电站做到终身监测、终身运维、终身追责。
五、搞好收益分配。严格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每100千瓦至少有5万元用于扶贫”的政策规定,健全利益分配机制。要统筹考虑,注意导向,搞好光伏扶贫收益三次分配,即:光伏扶贫收益向投资主体、运维企业、扶贫专项资金等的第一次分配,县向村的二次分配 , 贫困村村内的第三次分配。 要特别注意收益分配方式的转化,除低保兜底发放现金外,其他扶贫措施要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不得采取直接发钱发物的方法进行。要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重点保证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增收。
六、严把建设质量。从电站选址、建设主体、技术标准、部件品质、承建主体资格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全程监管,着力打造精品工程。
七、强化信息报送。一是投资经营主体要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报送建设进度、发电量、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补贴发放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二是市发改委每月5 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报省发改委和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各县(市、区)每两周向市发改委和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八、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光伏扶贫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市级层面。由市长牵头抓总,分管发改工作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市长共同负责。二是县级层面。从县委书记、县长中明确一人任组长,负责光伏扶贫工作;从分管副书记、分管发改工作副县长、分管扶贫工作副县长中确定一人担任常务副组长主抓光伏扶贫工作。各县(市、区)要精心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特别是要明确工作推进领导机构。2018年 1月18日前,各县(市、区)光伏扶贫工作推进计划报市政府督查室。三是各负其责。各级发改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前期筹办工作,各级国土、环保、林业、财政、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类项目承建企业、监理企业、运维企业要认真履责,规范运行。四是加强调度。县里每周调度一次,市里每两周调度一次。五是忻材忻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繁峙县和河曲县生产的产品,真正把省委“光伏扶贫产业发展要带动当地光伏制造业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发改委加强督办工作。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