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关于执行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入围供应商: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征集,确定了忻州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了框架协议合同,为全面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范围:忻州市市县两级所有预算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使用直接选定方式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时,在该项目所有入围供应商内自主选择使用;使用二次竞价方式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时,该项目所有入围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价。
二、执行期限及要求
(一)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入围结果执行至2024年5月30日,届时原供应商将下架相关服务,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采购工作。
(二)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入围结果自2024年5月30日起执行框架协议合同,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有效期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满时,如新一期采购工作未完成,则有效期延长至新一期通知公布生效时止。
(三)采购人完成采购计划申请程序后,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完成交易,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使用直接选定方式采购时,采购人以供应商承诺的协议价格直接成交,也可在此基础上协商提高优惠率,以更优惠价格成交;使用二次竞价方式采购时,供应商必须以承诺的协议价格作为最高限价进行竞价。
三、执行依据
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晋财购〔2023〕50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3〕42号)执行。
四、管理要求
(一)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组织落实框架协议的履行并履行相应职责,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二)入围供应商。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框架协议采购有关规定,自觉履行规定义务,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框架协议物业管理服务资格,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三)采购人。在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采购人要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价格和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供应商违反有关承诺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应当及时书面向财政部门报告。
(四)市县两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对本级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五、有关事项
根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合同,请入围供应商及时入驻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按照标的内容、服务事项、协议折扣率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架物业管理服务。
操作流程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服务类)操作手册(供应商版)。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gpmall-main-web/basic/noticeDetail?noticeGuid=8a773ebf8294e6e001832174f9972601
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卖场首页右侧人工客服进行咨询,或咨询电子卖场服务热线:4001-718--718。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入围供应商名单
忻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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