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1-06-30 00:00
各县(区)财政局,五台山风景区财政局:
根据忻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6900万元(其中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3650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县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第1100231项]”。
有关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脱贫县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进行统筹整合,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县(区)财政部门在拨付衔接资金时,应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按要求做好资金决算工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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