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1-05-26 00:00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晋组通字〔2019〕13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农〔2020〕149号)及《忻州市委组织部关于申请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配套资金的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现下达你县(区)2021年市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480万元(其中:忻府区80万元,定襄县100万元,繁峙县100万元,岢岚县100万元,河曲县10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县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第1100231项]”。
接文后,请参照部省两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和中央、省相关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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