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1-05-10 00:00
定襄县财政局:
根据《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造2000亩盐碱荒滩种植有机芦笋扶持资金的申请》(定政〔2020〕10号)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现下达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定襄县吉福寺种植合作社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项目。
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县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第1100231项]”。
接文后,请参照部省两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5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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