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忻州市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今后一个时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落实举措和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调动全市上下水土流失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出台背景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市地跨太行、吕梁两山,分属黄河、海河两大流域,是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生态治理主战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方位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但防治任务仍然繁重,防治体制机制还需健全完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对加强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选取1个县开展整县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打造10条高品质精品小流域,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35万亩。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63.56%;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我市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成果,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66.22%。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实行差别化预防保护治理措施;对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进行监管;加快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河重点生态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推进“两山四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和灌溉排水体系,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农田生态系统,提高农田土壤蓄水保土能力。
(二)依法严格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技术要点和监管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全面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以“互联网+监管”为抓手,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清单制度,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监管清单;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信用评价,落实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建设绿色工程。
(三)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黄河多沙粗沙区、太行山区2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打造一批具有忻州特色、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样板;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四)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功能。围绕“太行、吕梁”两山、“汾河、滹沱河、桑干河、大清河”四河,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屏障,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大力发展兼具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果林,建设精品小流域,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拓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强化山体、山林、水体、湿地保护,统筹保土、蓄水和美化绿化,打造“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街头绿地和小游园。
(五)大力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落实《山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重要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相应制定本行政区水土保持规划,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务;坚持“谁治理、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落实市县政府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淤地坝运行维护费用政府和受益主体分摊机制;落实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完善监测站网体系,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推广应用自动化监测设备,分级落实建设投资和运行管护经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进智慧水保建设。
四、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领导,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水土保持部门局际协调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相关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水土保持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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