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城市节水、市容环卫、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起草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2、负责拟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城市节水、市容环卫、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及创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3、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节水工作。负责推进城市生活减排工作。
4、负责制定市本级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维护计划和运管、维护、管理、考核工作。承接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5、负责拟定市本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6、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党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内审科),公共事业管理科,市政维护管理科,综合执法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共8个科室。行政编制20人,在职人数17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2人,正科7人,副科3人,科员4人)。
纳入预算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为:忻州市公用事业中心,忻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忻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忻州市云中河景区服务中心共6个单位。
三、2022年度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为43522.5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生活垃圾焚烧补贴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28227.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295.33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683.71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减少。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28万元;项目支出39838.8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86.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生活垃圾焚烧补贴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预算数为16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62.3%。
四、其他说明:
(一)2022年我部门机关非税收入预算数为178.78万元。
(二)2022年我部门机关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为53.7万元。
(三)2022年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数为6724.07万元。
(四)2022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数为396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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