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参与地震、洪灾、风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参与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冶金工贸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建筑等其他领域的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二、参与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各类应急演练。

    三、收集全市应急救援信息,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设施、物资储备等情况。

    四、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协助其做好职工应急知识教育。

    五、协助生产经营单定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资源及环境风险等情况。

    六、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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