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转化为新时代新征程应急管理生动实践。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就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政治导向,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显著的特色,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应急管理部门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组建的部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缔造、亲自授旗的队伍,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切实做到决策部署由党作出,工作推进由党统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挚的人民情怀,坚定不移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与人民群众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之一,必须在各项工作中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把保民平安作为最大政绩,把人民褒奖作为最高荣誉,坚持应急管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应急管理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起草法律法规、编制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救助、规范监管执法、开展科普宣教等工作中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征求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权益,用法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远的战略思维,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分析了法治与国家治理之间的辩证关系,从战略高度深刻阐释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才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一手抓专项排查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通过法治着力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实现依法应急、依法管理。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的思想方法,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发展、全面、系统、普遍地观察、认识、处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关系,为我们提供了新时代新征程谋发展解难题的金钥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当前,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还面临完善指挥机制、落实安全责任、提升救援能力等一系列硬骨头要啃,还存在安全执法检查“宽松软虚”、专项整治不扎实不到位、发现消除隐患的意愿能力水平还不够强烈等突出问题,必须通过法治思维综合深入分析、找到解决办法,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实施、优化执法监督、健全法治保障等法治方式系统加以解决。我们要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应对风险、完善治理的能力。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围绕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一体推进应急管理立法、执法、普法工作,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应急管理部门以此为遵循,系统推进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应急管理事业法治之基。围绕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大力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法、基础法修订,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初次审议。围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惩安全违法行为,抓紧构建系统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推动完成安全生产法修改,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快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推动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危险作业罪等规定,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完成《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8部安全生产领域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围绕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抓紧构建涵盖各灾种的防灾减灾救灾法律体系,研究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法,推动完成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修订,积极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定。围绕有序推进消防领域改革、平稳实现消防救援队伍转制,抓紧构建运行有效的消防法律体系,推动两次修改消防法,扎实推进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制定,制定消防救援衔条例、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出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领域部门规章。
执法改革有力推进。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化应急管理执法改革。为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将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同时,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针对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审批难、执法随意、消防中介行业垄断和权力寻租等问题,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十二项改革措施,取消和精简消防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深入推进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执法水平全面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应急管理系统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编制安全生产、地震、消防等领域执法检查手册或工作指南,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强化执法导向性,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完善执法方式,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进行“说理式执法”,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和隐患,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加大执法力度,出台实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强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提高法律威慑力。提高执法能力,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着力化解执法人员“人少质弱”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出台《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
普法宣教广泛深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⑥。应急管理系统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方式和新媒体共用等有力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解决应急管理知晓度低问题,持续扩大应急管理普法覆盖面及影响力。连续四年联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举办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累计5018万人参与活动,线上答题35.89亿人次,超过93.9亿人次点击浏览;连续三年联合司法部共同举办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掀起普法学法用法热潮,营造浓厚应急管理法治氛围。组织开展“书•法”之书写安全生产法活动,在应急管理报和应急管理部官网、微博、微信开辟“以案说法”栏目,通过书法艺术和对生动案例的剖析讲解,推动安全生产法入脑入心,警示教育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生产意识。开通“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1800多万,建成普法宣传重要阵地,同时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加强普法教育基地建设,深圳市南山区安全教育体验馆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应急管理系统首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有效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与此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仍有不小差距,突出表现在立法的数量和效率还不能完全满足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亟待增强等。要坚持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困难,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不断谱写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新篇章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牢牢把握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总要求。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解决依法应急、依法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以高水平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助力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要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应急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坚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法律制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紧紧依靠法治应对风险挑战冲击,在遵循党中央统一部署和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进行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做到讲规制、守章法,不草率行事,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围绕预防为主加强法治,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特别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分析制约转型的法治短板,对城市发展、产业布局等规划推动建立安全评估机制,对重大工程和项目推动建立风险评估论证制度和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对重点区域推动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健全以预防为导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适时把这些应急管理重大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围绕健全体系加强法治,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部门独立、地方割裂的传统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加强全方位全要素协同联动,强化综合管理、综合应对、综合救援、综合保障、综合服务,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合力。围绕专项整治加强法治,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更好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各行业领域典型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围绕提升能力加强法治,大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更好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和相关灾害防范应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解决影响防灾减灾救灾和队伍战斗力的突出问题。
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全面建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总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并对决策合法性把关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交流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执法保障,大力提升专业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深入破解监管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走形式、走过场,“宽松软虚”等问题;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持续培育全社会依法治安法治环境。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扩大应急普法覆盖面,深化法律进乡村、进工厂、进社区,丰富应急管理法治宣教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手段开展普法工作,努力使法律为人民所广泛掌握、遵守和运用,推动实现全民知法懂法守法。要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在规范执法中促进精准普法,在深度普法中推动严格执法。要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人民群众在全民守法中的主体地位,创新公共安全普法模式,充分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引导高危企业做守法经营的表率,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